2014年3月25日 星期二

抗爭的意義 - 集體意識的演進過程 __vidya


當越來越多人發覺個人利益必須來自於於眾人利益的基礎之上時,不公不義之事就會被掀開,並集結成一股行動的力量,這就是社會抗爭運動的來源。

「發覺」哪些件事不對勁或者不符合內心的感受,其實是不太容易的,這需要一些過程的「累積與醞釀」。我們每個人都有發覺的能力,而且每天的時時刻刻都在使用中,這種能力不但是我們生存與生活的最基本能力,事實上,這是引導我們形成個人現狀以及社會現象的最原始根源、最關鍵的唯一因素,沒有辦法「發覺」生活中的危險、或預期未來的狀況,便會使我們陷入險境,影響生存的基本條件,我們能夠「發覺」更多、更大、更長遠、更細微的預期結果,那麼我們「發覺」的能力就會越強。

「累積」是一種過程,是有某種東西一直增加或轉換的過程,而我們「發覺」這個能力,可以獲得的東西,就是感覺、感受這種東西,所以「發覺」能力的增加改變來自於「感受的累積」,這種累積可以改變既有的「發覺」能力,以前我們覺得可以的、沒關係的、沒感覺的事情,經過越來越多次感受經驗的累積之後,變得開始有感覺、開始感覺到不對勁了。無論是哪一種變化,都是一種「累積醞釀」的轉變過程,沒有什麼改變是會突然冒出來而完全沒有累積的因素的,就像將水加溫一樣,再尚未到達沸騰之前,一定得有加熱的過程,「發覺」能力的轉變亦是如此。也就是說,如果同一件事情發生了一遍、十遍、五十遍之後,內心的感受一定會改變,次數與強度夠了,就會進入另一種「發覺」的狀態,行為就會跟著改變了。

「社會」是一個多數人一起生活的集合體,對於社會的整個意見或觀念的趨向,是每個人各自的發覺能力與感受的總和,也就是說,社會輿論、社會觀感來自於眾人「發覺」能力的總和,經由大大小小的社會事件持續的刺激,每個人的「發覺」能力就會不斷的增加,而總和集體的「發覺」能力也因此而增加。對於社會整體觀念的變遷,總是一點一滴慢慢形成某種共同的觀念,正向的也好、負面的也罷,都是如此的。

事實上,當我們各自的「發覺」能力越來越好的時候,我們就可以開始從模糊到清晰的感受到或瞭解到,符合我們內心的那份觸動,究竟是要我們轉變成什麼樣的現狀,感受到那份觸動的方向,我們稱為「公平正義」,而與其反方向的就所謂的「不公不義」這種事情。同樣是同一類族,那份觸動總是驅使相近的方向,這份觸動當然也是人所共有的。


所以當社會掀起抗爭運動時,就如同冷水加熱而到達滾燙效應的時間點,除了整個抗爭活動的過程與議題本身的焦點之外,這抗爭運動的效應同樣也是刺激更多人感受的一環,是一種很強烈的刺激效應,對於我們每個人「發覺」的能力都有實際上的影響,當我們越關注這些抗爭活動,影響會越大,然後我們共同趨向「公平正義」的集體生活,將會越加靠近,不論是核四存廢、能源議題、環境危害、土地正義、浮濫徵收、食安問題、軍中險惡、勞工壓迫、黑箱政治、程序正義經由這些議題的關注以及引發的抗爭運動,我們的「發覺」能力將導引群體生活走向更「公平正義」與更「和諧運作」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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