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有是頻率的顯現」,「萬有」指的是包含所有一切,有形的、無形的,那些我們透過科學儀器或者直接感覺到的、各種不同察覺深度所感覺到的,可以察覺所及的任何對象。如果這世界萬有的事實是各種不同「頻率」所產生的,那我們其實都是生活在「幻影」之中,因為「頻率」的意思是有東西在某處不斷的振動、晃動,以視覺來說,振動如果快到眼睛分別不出來,我們會以為看到了一個「實體」,一個真實存在的個體,不過這種實體是振動頻率加上本身察覺能力的限制,這兩個條件下所發生的結果,比如說以光來投影,交會製作出一個立體的影像(參考 全像投影影片),會讓人的視覺感覺到有幾分的真實、幾分的虛幻,因為人的視覺可分辨物質反射光譜與氣體反射光譜的差異,然後去判定何謂視覺上的真實。其實在頻率的顯現上來說,沒有什麼「真實」的絕對標準,所有的真實都是依照某項察覺能力的範圍來界定的。
我們都以與生俱來的「察覺能力」來感覺這個世界,然而,也知道本身的察覺能力是有所限制的,所以我們得面對的事實是,可察覺的世界是每種察覺能力的片段的組合,換句話說,我們只接收了世界的片段,比如說聽覺(20赫~2萬赫)、視覺(4兆赫~7兆赫)都有其頻率範圍的限制(參考 頻率),嗅覺、味覺、觸覺的研究中也顯示的頻率的作用 (參考 嗅覺的量子理論?、健康和福祉的簡單路徑、觸覺),這些察覺都是有限制的頻率範圍。而我們所能察覺與理解的世界正是這些頻率片段藉由人體的介質傳達至腦中,以腦神經的物質組織,記憶資訊並以其連結模式進行運算產生思維能力(情緒、分析、歸納、推論…),我們亦擁有察覺思維結果的能力,也就是那些想法、觀念(參考 生命宇宙的真相),這些察覺都屬於每個人各自的世界範圍。人的腦部思維是持續運作的,不論何時在頭部可以測得一些「電器性變動」(電流、電壓…),也就是「腦波」(參考 何謂腦波),腦波隨著人的察覺狀態會有很多種頻率變化,不論思維的驅動源是由感官輸入電流訊號刺激,亦或是來自不知名的來源(參考 想法),也都顯示了思維的活動也是某些特定頻率所產生的效應,不同的頻率產生了不同的意識狀態(參考 重新認識你的腦波),這也包含了深度內觀或者禪定的各種意識狀態。我們所擁有的這些察覺能力都顯示了,察覺的對象都是某些特定範圍的頻率,並且這些頻率片段也是可以在同一時間內被我們察覺到的。這表示察覺能力以頻率作用為基礎,沒有頻率作用,就沒有察覺,例如電磁輻射所涵蓋的頻率範圍(10億兆赫~1000赫),內的各種電磁波大部分我們都察覺不到,我們看不見、聽不到、聞不到、嘗不到無線電波。所以我們察覺的對象其實都算是振動頻率的幻影。
從觀測量子的結果中,也驗證了物質中的各種基本粒子(分子、原子、次原子…)其實也都是晃來晃去的振動(參考 光與物質的交互作用),不同的粒子有不同的振動頻率,但是這些振動量子是不是也可能不是一種實體的東西,而只是「能量振動」的幻影(參考 弦論)?科學上正在尋找答案。使用了超大型設備(27公里的圓形隧道)加速後的粒子來對撞,發現了不少的新粒子(參考 大型強子對撞機),不過現在似乎已經找到一種終極的「粒子」(上帝粒子),可以驅動並形塑所有物質的那種粒子(參考 希格斯玻色子),這種粒子雖然有質量,但是一下子就不見了(1.6*10^-22,1.6乘以10的負22次方秒),而且它的質量是「獲得的」,意思是說,這種粒子本來沒有質量,然後通過某種機制來獲得能量(參考 希格斯機制),這也揭示了一種規則,物質是通過某些過程才變成物質的,物質原來的樣子並不是物質,那物質是什麼?無非是振動頻率的幻影吧!
要說這世界是一整個幻影,其實是很難接受的,因為我們每天食衣住行育樂的各種活動,都獲得了很多的感覺、感受、察覺,所以這些感受也都是真真實實的。其實我們不必去否認這個世界是一個振動頻率的幻影,也不需去否認生活中每一個真實的感受都是真實的,這兩者並不矛盾衝突,因為察覺能力的本質,是「頻率差異」所形成的,也就是說,察覺到不同的感覺,是因為那個對象的頻率與「我」的頻率不同的原因,才發生了「察覺」這件事。每一個「我」的察覺能力是會改變的,察覺能力改變之後,原本的真實感覺就會變得虛幻,這世界的遼闊幻影提供了「我」真實感覺轉變的環境,一個真實卻是幻影的感受歷程。
光與物質的交互作用,http://zh.wikipedia.org/wiki/量子力學
我每天一點一點閱讀, 但不容易懂
回覆刪除徐瑪妮,你好!
回覆刪除這種狀況其實也無妨,只要記得曾經好像看過什麼就可以了...
只要那種感興趣的動力持續存在,就會在某個時刻獲得瞭解的。
請安心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