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煩惱、快樂、悲傷、憤怒、喜悅、各種喜怒哀樂的情緒被我們感覺到的時候,緊接著我們一定會採取某些措施,來應對這種感覺。綜合的來說,可分為兩種應對方式,一種叫「轉念」,另一種叫「觀察」。
這些情緒發生的時候,通常我們從各類書籍、媒體、親朋好友、左右鄰居聽到的解決方法是屬於「轉念」的這種方法,一般的說法是「多往好處想」「想想對方的優點」「生氣是折磨自己」「千萬別樂極生悲」「有捨才有得」「那根本沒什麼」「感恩」「原諒」「寬恕」「觀功念恩」「交託給神」「愛自己」…這些都屬於轉念,另外還有生氣憤怒時的言語叫罵,甚至是實行暴力行為,快樂時手舞足蹈,悲傷時激動落淚…這些也屬於轉念,簡單的說,「轉念」指的是將目前的想法與感覺變成另一種,如此都算是轉念,因為這些內在與外在的活動,其所產生效果的原因都是同一個,就是移轉注意力到不令人痛苦的感覺之上,來解決情緒帶來的痛苦感。遇到情緒發生的時候,轉念的效果通常都不錯,多加練習,可以改善很多令人痛苦的感覺。但是一直重複持續的使用「轉念」這類的方法,雖然可以解決這些令人不愉快的情緒,獲得所謂的「平靜」,但其實這些轉念的方法都算是一種「催眠」,平不平靜,只跟那些我們所認為的規則、標準、期望的數量多寡有關,與轉不轉念、轉多少念,一點關係也沒有。
轉念的過程是這樣的,我們從小到大接觸到各種環境,經歷各種經驗,獲得一些知識,在腦中逐漸形成一些觀念、觀點、看法、信念、標準、價值…也就是一大堆判斷人事物的「規則」,一般來說這些規則在腦中運作是不知不覺的、毫無聲響的持續運作著。當一個外界刺激或腦中自動產生一些刺激時,這些規則就在腦中開始執行出結果,我們就獲得一個結果,這種結果就是通常我們感覺到的好壞、是非、善惡、喜惡這類的感覺與想法,我們很輕易的就稱這種過程叫「思考」,事實上,這種被外界刺激而自動運算的過程,只能算是腦部自動「反射」的活動,不算是真正的在「思考」,真正的思考不是在充滿既有規則下,腦部自動運算的過程,而是在沒有任何規則的束縛下,去比對、分析、歸納…那些所獲得的訊息。而「沒有任何規則」的意思是,不用任何目前所知的、所累積的知識規則來判斷現在的事實,然後才能認清事實,做真正的思考這件事。所以轉念在思考的範圍內中指的是「選擇」使用不同的規則來判別接收到的刺激,或者「選擇」使用同一條規則但卻「選擇」另外一個結果來當作判別的結果,也就是說,不論我們怎麼選擇,仍然是在「既有的規則」裡打轉,這種轉念使用多了就會變成一種「慣性」,一般稱做「習慣」,這種所謂「負面思考」的慣性轉換成「正面思考」的慣性,事實上,是對於真實感受的一種刻意蒙蔽的作為,蒙蔽了真實的感受就進入了「催眠」的狀態。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始終在「轉念」,那麼我們根本沒在做「思考」這件事,還沒有使用「思考」這種工具的能力。
「觀察」則與轉念是完全天差地別的,所謂的「觀察」是在認清這些腦中的規則、模式,瞭解自己腦部所天生擁有的那些運算的功能,以及會產生的想法與感覺,這能使我們自己從腦部中那些自動產生的想法與感覺裡跳脫,因為我們發現了腦部的功能,天生就會產生很多矛盾衝突的規則,導致了我們的喜怒哀樂以及一些被催眠的想法,我們可以不必認定這些衝突的結果,就等於是「我的感覺」「我的想法」。如果我們每天都很誠實的紀錄自己感知到的種種想法(寫日記也許是個好辦法),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冷靜的重新審視這些記錄,就會很容易發現,那些林林種種的想法,其實充滿了前後不一、矛盾衝突。不過就算我們腦部的功能會產生很多衝突的規則,也不必因此強迫自己不要有想法,認為什麼想法都是錯誤的、無用的,如果我們真的這麼做,那其實也是在殘害自己的腦部功能,我們僅需要觀察與瞭解他,就已足夠,因為只要專注的去觀察、去感覺腦部的每個想法與感覺,腦部自然就會淡化、弱化、轉變那些規則(有人稱做執著),這使得無預設規則(毫無執著)的真正思考得以進行,真正的思考是從來不會產生痛苦的。
「轉念」雖然無法真正讓我們離開痛苦,但是這也不失為一種實施「觀察」前的預備能力,因為注意力(參考 注意力)離開一個想法到另一個想法,也是注意力使用的基本能力。不過轉念與觀察也能同時進行,這都是因人而異的,如果要硬性規定(宗教的教條都是這麼做的),那麼又是一個催眠腦部運算的規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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