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知」指的是一種能力,一種可以感覺的能力,這種能力是萬物最基本的能力,每一種東西、有形的、無形的都具備這種能力。換句話說,不但人、動物、或植物、生物具備「覺知」能力,包括石頭、礦物都具備這種能力。所以這種能力是寬廣的遍布萬物,但也是深入在每個類別、個體之內,呈現不同的真實。有一種說法形容來這種狀況,說二十億年前我們也當過石頭,雖然說這種說法有些簡化了「覺知進化」的意涵,不過卻表達了「覺知」的效用超過我們所能想像的範圍(參考 一的法則)。
通常我們稱之為「有靈性」的意思是指,那個個體具有察覺或感知的能力,也就是有「覺知」能力的都可以稱為「有靈性」,所以「靈性」廣義一點說就是「覺知」的意思。或許我們在一些實驗裡可以窺探出一些礦物、植物與動物,在「覺知」上是有某些特定的感覺的能力(參考 動物的感情、動物感知能力會議、植物情緒),某些特定的、與人們相似的「覺知」能力狀態乃是具有共通特性的。至於物質(礦物)的部分,要與人們對於情緒、感情、識別、邏輯等心智能力「相仿」的能力,一般廣為所知的水實驗,其實是有諸多質疑的(參考 江本勝、水其實不知道、水結晶試驗圖片),硬要把物質將人們的感情、情緒導向相同的暗示,就可能會背離事實。不過就萬物的關連來說,物質不見得就沒有蛛絲馬跡與萬物串連,單就萬物運行的規則(參考 碎形),就已經充分顯示了物質並非是雜亂無章的、毫無理由與目的的變化,這種「有秩序」的運作,就是一種有「覺知」的表現,覺知的功效在外表上看起來就是「歸於秩序」。所以「覺知進化」意思很明顯,就是使各種感覺更為清晰與條理分明,且讓這些本來模糊不清對象,經過清楚的辨識、分類、關係組織、然後歸於整體融合的秩序,這是一種變化的進展。若是模糊的依然模糊不清,無法辨識的仍然無法辨識,那就沒有變化的跡象了。
其實我們每個人、每個動物、植物、生物、物質都是一種「覺知」的表現,意思是說,我們是先有了覺知感覺能力接著產生這些物質形體、生理機能、心智功能的,就規則或秩序來說,「覺知」這種具有組織、結構化的東西主導、控制了顯現的東西是什麼,換句話說,我們所見的所有「物質」都僅是「覺知」的暫時表現而已,「物質」背後也有「覺知」存在的。不過也有一種可能是「覺知」與「物質」是兩種不同的東西,「覺知」是有組織化秩序的能力,而「物質」並沒有這種能力,只是被控制的對象,這種說法有個問題,因為以現在對「物質」的觀察,「物質」的本質已經趨向「一種振動勢」來解釋(參考 量子力學與意識),也就是說,在微觀(電子顯微鏡)的觀察裡「物質」並沒有所謂的絕對實體存在,一切可觀察與感受的對象都只是振動而已。而由「振動頻率」生成的萬物,其覺知、感覺的差異,就只是「頻率差異」的現象。所以覺知這種現象也是會改變的,我們的、萬物的覺知也是一樣,都在不斷的變化之中。
若要描述這種「覺知」的現象則需要一個有清楚結構,有條理、有組織的客觀描述,這種描述就必須符合現有的物質證據以及各類感受的經驗,換句話說,它必須要能解釋我們覺知內的所有現象,不論是屬科學的或是心靈的,不然我們對於「覺知」的描述就會陷入支離破碎、交互衝突的處境,這種已察覺或未察覺的衝突,若經常發生在我們的內心之中,這是覺知的敏銳度無法增加的原因,然後我們的想法觀念、言行將會充滿了衝突與矛盾。將我們所感知到的所有現象在思維中整合的越完整、越沒有衝突,那我們的覺知就越沒有阻礙。如果我們仔細的、專注的去感覺,很多的感覺都來自一股不知名的動力,然後在腦中引起了很多的想法,事實上這股不知名的動力只提供了一個感覺、一個結果式的、意象式的感覺,不會有方法、方式、理論、過程,所以當我們有了這股不知名的感覺之後,仍然需要審視周遭萬物以及目前的環境限制,來擬定執行的方法步驟。這需要從我們的思考功能中建立一個對於自然現象、覺知現象的統合的描述,不偏廢於任何現象。這種心智中知識架構的建立是指導方法,配合那個不知名的最初感覺,每個人可以獲得完整的感受,群體與群體間找出融合的觀念與方法,覺知也會產生擴展增加的效應。
「覺知」深淺度、寬廣度的擴展,其效果是在於我們能將身心內外所感覺到的那些東西作多麼細膩、清楚、清晰的描述,並建構出越少矛盾衝突的思維架構與邏輯。這也就是說,當我們覺知越擴展,我們就會越明白現象背後的真正原因為何,越清晰的現象分類以及表述能力。覺知深廣度改變,唯一啟動的效應在於「敏銳度」,當十個白球把分成兩類,或者分成五類、或是十類,「敏銳度」是指,感覺到差異的最小值,如果覺知的敏銳度到達可以將十個白球分成十類,那麼就表示已經清楚的辨識出這十個白球的十個差異處。擁有「心智思考」覺知範圍的人們,那種最初的不知名感覺與思維內容模式是密不可分、同時發生的,這種連動性反映出我們有多少覺知敏銳度,就能將事物、步驟分解得多詳細、細緻,因為那種最初的不知名感覺也是從既有的心智能力上去擴展出來的,是一個具有共同關連性的完整個體。這也就是說,當我們察覺越多以前察覺不到的,屬於自己觀念、行為上的衝突時,就表示那個覺知的敏銳度正在增加當中。比如說,以前從來沒察覺到肉食與尊重動物、愛寵物有什麼觀念的衝突,或者說,讚嘆偉大建築物與保護環境之間有什麼衝突,又或者說,全力發展經濟與食品安全、人民幸福生活有些什麼衝突,努力工作、努力玩與實踐人生意義有什麼衝突,國慶猛放煙火與快不快樂又有何衝突…
每個人、每個覺知的範圍(敏銳度)各不相同,我們各自的世界完全是由覺知的範圍所決定的,這也就是說,同樣一件事、一個刺激、一個訊息對於每個覺知來說影響均不相同,總和了每個具有感受的訊息,對於那個覺知來說就是「真實世界」,除非那個覺知從既有的範圍擴大到其他範圍,否則我們所畫出的每一條覺知敏銳的刻度來劃分何謂「真實」、何謂「虛幻」,都是一種強迫的認同。發生這種強迫式的認同原因也是很單純,沒有察覺到「覺知」的改變並非外力所能為。「覺知」能夠改變唯一的效應只有「真實的感受」,因為萬物顯化與運作的背後似乎有一個本源的模型(參考 意識頻率結構),而這個模型所反映出的狀態是隨著我們所獲得的那個各自的「真實感受」不斷改變的,感受、感覺是一種頻率差異現象,多種頻率互相影響而改變原有頻率,以實際上的感覺來說,就是毫無疑問的肯定那是真實的感覺。所以其實我們也不必刻意去訂定或計畫什麼方案、方法來獲得那些真實的感受,以達到覺知敏銳度增加的目的,我們只要去感覺那些「現在覺得很真實」的感覺就行了,因為那就是我們現在的覺知範圍,完成現在覺知的頻率(感受),覺知自然而然就擴展了。一個幻覺的幻滅接著另一幻覺所產生的真實感,這是精彩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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