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每個人之所以有感覺、有想法、有感應,其原因很單純,就是人所共有的「察覺能力」,這種能力是與生俱來的。雖然這種與生俱來的察覺能力人人都有,不過卻有著程度上的差異(參考 個人心智察覺狀態),這不是一項理論,而是一個我們天天都能見到的事實,因為每個人在內心的感觸上都有或多或少的差異存在,每個人都不盡相同。雖說如此,但這並不代表我們人有所謂的天生高低貴賤之別,這只是特性不同而已,不同特性產生不同的感覺,不同的感覺匯集成不一樣的內心旅程,這每個人的每一段都是自然孕育的歷程。
社會上發生的各種事件,其根本原因在於每個人的察覺能力所匯聚而成的集體察覺狀態,每個人的察覺能力形成了每個人的思維模式,每個人的思維模式主導著意見表達與實際參與社會的行動方式,然後就形成了整個社會狀況的現實,所以每一個社會狀況的改變,其背後的真正因素是整體的察覺能力已經有所變動,整體的察覺能力的改變是基於每個人的心智狀態、思維模式的轉變。所以不論我們對於任何社會事件的理解是從任何角度切入觀察,總會深入到「人心」這個根本原因,那麼所謂的「人心」其實也就是指我們的「察覺能力」。「察覺能力」衍生了個人的意志、意向、理想、想法,也衍生了社會的公義、道德、良心,這些精神層面的作用才是維繫整個社會運作的基本原因,所以不管我們在社會上從事任何活動,可以實際改變整個社會運作的只有「察覺能力改變」這個因素,其餘來來回回、變化多端的事件,也僅是一些「現象」而已。如果我們一直只關注這些「現象」,那麼實際的察覺能力就難以有所變化。應用我們所能觀察與獲得的訊息,以思維能力中的分析、歸納、推論這些能力來探入「現象」背後的「思維模式」,以及「思維模式」之中潛藏的「察覺能力」因素,以增加自己的「察覺能力」。
以「抗爭」的社會活動來說,其所產生的表面「現象」可能是衝突、暴力、甚至是流血的,不過也有平和、理性、非暴力的方法,但不論採用什麼實際方法,「抗爭」唯一的意義是在於改變大多數人們的「察覺能力」,也就是說,如果「抗爭」不能對人們有增加察覺能力的效應,那麼這樣的抗爭其實並不能發揮任何長久的效果,改變不了往後的「人心」,依舊只是在不同的「現象」中打轉,沒有效果的「抗爭」其實只是在滿足某些人情緒上的怨恨、憤怒、發洩,如此而已。一個有效的抗爭,對於大多數人們來說,是強而有力的刺激與催化,為察覺能力增加的更多機會,整個社會的基礎關係才會因此而真正改觀。
我們可以藉由很多公開事件,來仔細觀察整個社會的「群體察覺能力」大多數是處於什麼狀態,以此為依據來採取最有效的抗爭方式,所以我們必須先瞭解在大多數人的內心裡面所存在的基本思維模式是什麼,而察覺能力是在什麼範圍。一個高票當選的總統或者縣市首長的政見來看(參考 2012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2010年中華民國直轄市市長暨市議員選舉),顯然是需要符合大多數人所期待的未來,也就是說,這選舉裡所提出的政見其實是符合當時人們察覺能力所反映出來的結果,這些政見說的其實都是同一件事,就是所謂的「發展」,不管是向外、向內、向上都是在描述「發展」這件事,而「發展」都牽涉到「經濟」與「建設」這種事情,不管用什麼形容詞去描述這件事,說白一點,就是錢與工程。當然用錢與工程來建造一些地上建築,然後用這些建築來滿足各種食衣住行育樂的需求,簡單的說就是「工程->便利->幸福」這個思維邏輯,是人們對於整體社會生活所認同的最基本思維模式。所以由苗栗縣長所公開的12+4項,而後再加19項成為45項的建設計畫(參考 產業大躍進富麗新苗栗),就不足為奇了。
「工程->便利->幸福」的思維邏輯,當然是從每個人生活中的實際感受所獲得的結論,這些由察覺能力所獲得的實際感受,可以反映出大多數人的察覺能力主要處於「族群」與「情境」範圍之內(參考 個人心智察覺狀態),當然也具備較少的社會與分析、歸納、推論的察覺能力,這種以「族群」與「情境」為主導的察覺狀態,其特色是依照情緒、記憶、情境的所能產生的思維方式,在實際上的行為表現就是小群體為中心的自我利益,因為大多數人並沒有察覺到無止境的建設工程,並不能使我們大部分人的生活更為幸福(參考 台灣好生活),只讓少部分人獲得金錢利益。我們為了一間可供居住的房子、每天的飲食、教育、交通、醫療、扶養親屬、稅…耗盡了時間與精力,呼吸著骯髒有毒的空氣、喝著消毒殘留的自來水、吃著充滿人工化合物的食物、關在城市一格一格的房子裡為了賺錢支付銀行而活著(參考 台灣-被財團主導的社會)。若要察覺這個「工程->便利->幸福」思維模式的衝突所在,就必須發展思維上的分析、歸納與推論能力。若要以訊息(抗爭也是傳達一種訊息)來刺激這樣的能力,就必須回歸冷靜的內心察覺狀態,因為在情緒或情境的察覺狀態下,是不具分析能力的。所以要有效激起人們的分析、歸納、與推論能力,在每次都只能短時間的媒體曝光言論的狀況下是很困難的,因為這種察覺能力需要長時間的集中注意力思考才能獲得,正因為如此「抗爭」需要猶如一位老師般漸漸的引導思考的路徑,而串連出一個更大範圍整合的、沒有衝突、更為深入的能力。所以每一次抗議活動都需要審慎思考與評估目前社會所呈現出來的「察覺能力」是什麼狀態,並選擇訴求的對象,作不同的訊息傳遞。如此才有機會達成「抗爭」的最佳效益,因為「抗爭團體」本身其實就是社會上的弱勢團體(沒錢、沒權),資源也不多的狀況之下,很容易被龐大濫用的公權力與媒體引導無用訊息,等到資源耗盡,「抗爭」就變成了徒勞無功的犧牲了。
「抗爭」是一件社會整合的活動,它會帶給人們很重要的訊息,這些訊息可以引領與刺激人們察覺能力的增加,來轉變社會的現狀。不過在以何種形式釋放訊息的選擇就能決定這一場又一場的抗爭是否能有效利用既有的資源來達成社會實際轉化的目的了。
個人心智察覺狀態,http://photo.xuite.net/krishnamurti/5910521/236.jpg
台灣-被財團主導的社會,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31/1470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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