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9日 星期四

幸福__vidya


我們時常會提到「幸福」這件事,其實在人們的心裡或多或少都會想獲得「幸福」這種東西,這個東西的本質是一種無形的感覺,它很抽象,沒辦法用什麼眼睛可以看見的東西來具體表示。通常我們會將很多「感覺良好」的那些感覺都將之統合在「幸福」這種感覺的範疇裡,比如說,快樂、愉快、滿足、喜悅、愉悅這是一種複雜且深度細微的感覺,不過卻也很純粹。我們內心深處都需要這種感覺,所以也必須在思維上瞭解它、認識它,因為除了我們要先去感受那最初不知名的動力之外(參考 ),接下來所有的行動都得經過「思維」處理這一步驟(參考 想法)。也就是說,我們若要獲得幸福,就必須正視、面對、深入人的本質,因為只有瞭解人自身的本質,才能針對這個本質來重新思索能使人們幸福的各種行動作為是哪些,這樣我們才能獲得實在的幸福,而不再只是那些逃避現實的娛樂而已。

雖然說每個人的察覺能力與範圍各不相同,真實感覺也並不一樣,但是「人」都有一些共同已存在的感覺基礎,這些基礎條件必須要先滿足,否則所謂的幸福就會只是沒有基礎的空中樓閣。這些共同感覺的基礎是指我們一到這裡(出生)就擁有的東西,不管我們喜不喜歡、要或不要都是會存在且一定要接受與面對的東西,這包括了我們身上的物質、生理功能、思維功能以及有關靈魂的感應,這些都是在人可以察覺範圍內既存的事實。人的身體具有以物質與生理機制運作的基本功能,這些生理功能需要能量來源的補充才能維持運作,而人身體上的消化系統則是補充能量的主要來源之一,也就是飲食這件事,我們得先吃飽了才能維持身體運作。人也具有「思維」的功能,思維的功能包含各種感官的感覺、情緒、情境、記憶、分析、歸納、推論等功能,這些功能可以使我們發展工具、技術來使得身體存活更輕鬆,並且也產生了感情與關係,使得整個人類變成一個群體,這是人類之所以形成「社會」,並且也需要社會的原因,每一個人的體力有限,身體機能有限,所以我們運用思維能力組成一個群體社會,來達成生存與繁衍的基本需求。至於靈魂的功能,則是使我們的察覺獲得有別於思維功能的感受,這些來自於靈魂的感受,除了使我們獲得身體的能量之外(參考 體能),也獲得了更多的訊息來驅動我們產生各種思維、思考、邏輯、想法、觀念去進行實際生活的各種活動,這些來自靈魂的訊息使得我們的察覺能力逐漸擴展,向著察覺群體的方向移動(參考 群體)。我們得要同時面對與接受、處理這些基本的要件,無法有任何的逃避與迴避的空間,不然我們不可能獲得一致的幸福生活。

其實這些每個要件都是緊密接合且密不可分的,我們不可能只是獲取食物而不管生活環境、動植物、其他人們的死活,因為食物是從環境中取得,毀滅環境之後,我們就失去生存在這裡的第一條件「飲食」。我們也不可能只是離群索居不管社會上其他人、事、物的各種關係,因為思維與靈魂都會一直驅動我們去獲得人際關係的各種感受,那也是我們生而為人的目的之一,生存與繁衍都要藉由人與人的合作關係才能達成。我們也無法只顧自己的基本需求(食衣住行、性/繁衍),因為每個人都需要這些基本需求,若不共同滿足,就會使用身體的強弱之別,以暴力掠奪這些基本需求,這並不是誰的問題,是「人」來到這裡(出生)就已具備的特質,況且人的察覺能力本來就是一種(常態)分佈,可以保持不危害他人而犧牲自我的察覺能力,是很少數人的意識狀態,絕大多數人在失去基本需求的狀態下,就會掩蓋了思維與靈魂的能力(參考 集體察覺變化)。所以一個群體社會要容納各種不同察覺狀態的人、不同察覺狀態的動物、植物、生物、礦物,此一共同體必須要先達成每種東西、每種生物、每個人的共同生存所需的基本條件,才能開始談「幸福」這件事,這是群體每一個個體、每一個人所需要共同參與的事情,否則依照人的特質、各種動物的特質,互相殘殺與傷害是無法避免的結果。

社會群體的生活會產生很多共同生活的規範,這些生活規範會逐步演變成各種的社會體制,集權主義、民主主義、共產主義、社會主義、經濟制度,讓我們共同生活,不論是哪一個體制都必須依照人天生具有的特性、生物、礦物的本性來建立,若非如此,群體生活必定是侵害、犧牲了某些人、族群、物種的生存所需,這些侵害必定會引發這些人、生物的強烈需求反應,這些反應會出現在不同的現象上,以人來說嚴重的話就會產生暴力或自殘的行為,輕微一點的是各種內心的痛苦、煩惱、焦慮、不滿、恐懼,造成人與人的衝突,然後接著危害更多的人。以人與其他物種來說,我們侵害了各種生物的生存環境,使得越多生物滅絕,影響整個生態的循環平衡,就會發生各種解決不了的生態問題(參考 病毒、蜂群崩壞症候群),這生態是一個自然的循環鍊,沒有單一物種可以獨活,其他物種的滅絕,人類也存活不了。無論何種制度只要背離了「共同生存」的基本法則,就沒有「幸福」可言,因為「幸福」的真意是「自由」,沒有「自由」就不會有快樂、滿足、喜悅這種事情,而真正的自由是在滿足所有人、生物的基本條件下才能發生,否則我們就必定會對周遭環境產生恐懼,我們害怕暴民、失控的動物(狂犬症)、害怕傳染病、害怕疾病纏身、害怕社會制度侵害我們的生命財產、生活無以為繼,而這些我們害怕的暴民或動物、生物、社會制度,都是因為我們無法滿足每一個人與生物的基本需求所變成的,如果我們深刻的發現這些事實,那麼追求幸福的方式的第一步,就是滿足每一個人、生物的基本需求,而不是犧牲與侵害少數,而讓多數維持一個恐懼的生活,這個含有恐懼成分的生活,就是內心痛苦的根源,只要痛苦的根源存在,那永遠不是所謂的「幸福」。

社會是一個群體,人類、動物、植物、生物、礦物都在其中,我們無法背離這個群體的本質與特性來存活,只有體認這個天生的本質才能得到整體的幸福。我們永遠無法獲得只有特定物種或特定多數的幸福,因為覺知的發展總是邁向群體和諧的,人類如此、生物如此、萬物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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