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是思考能力最基本的功能了,沒有記憶功能,那「思考」這件事就無法發生,也就是說,沒有記憶,我們就沒有思考能力。「記憶」的意思是說,把一些我們感覺到的「訊息」記住、保留、儲存在某個地方,以後若要把以前的「訊息」拿出來作一些使用的時候,就從當初紀錄的地方把「訊息」抽出來,就得到以前曾經發生的「訊息」了。所以「記憶」的意思很明白,就是保存訊息。
「訊息」的來源是這樣的,我們的「身體」可以接觸到各種身體以外的東西(外界刺激),這些東西會轉換成身體內部的刺激(微電子訊號),藉由身體的各種細胞傳遞到腦部器官,也就是說,「訊息」傳到腦部變成「資料」,比如說我們看到一個石頭,這個「石頭」的外形、顏色、大小、位置…的訊息就會進入視覺神經,然後變成腦部儲存的資料,如果我們在去聞聞味道,用手摸摸看、秤秤重量…這些訊息也會經由鼻子、手的觸覺進入頭腦中變成資料存起來。然後下一次想起「石頭」的時候,就會開始把頭腦裡面儲存的這些有關「石頭」的資料抽出來,作一些其他用途,比如說,比較一下各種不同的石頭,或者預備要用石頭作些其他東西。這就是「記憶」的使用過程。也就是說,沒有這些資料的話,我們無法「思考」任何事情。
我們要獲得「訊息」除了「記憶」資料的功能之外,當然還有我們的「注意力指向」,意思是說,當我們聽到一串聲音與看到一串影像,那時是把「注意力」指向了「視覺」與「聽覺」,所以,(訊息+注意力+可儲存資料的東西)才會產生整個「記憶」功能。「注意力」在活著的一般情況下都是存在的,當我們刻意控制「注意力」去指向某個目標(理想),就會收集到更多的訊息,但是「訊息」的接觸則會受到身體可接收範圍的限制,比如說我們看不見非可見光,感覺不到無線電波,摸不到空氣…而「可儲存資料的東西」(記憶體)是可變(增加)的部分。
我們從有很多的案例裡發現「前世記憶」這種事情也極有可能是存在的,那麼我們對於「記憶」這件事情,就需要再詳細的思索一番。因為我們目前所能記憶的資料都是我們透過身體介質(感官)來儲存的,如果現在的物質身體消失,也就是身體死亡後,靈魂進行轉世輪迴後所產生的那個身體,與上一次人生的身體就已經顯然不同了,所以這種「前世記憶」顯然跟我們現在以腦部、身體的記憶要更為廣泛。縱然如此,記憶仍是發生於(訊息+注意力+可儲存資料的東西)的狀況之下,這也就是說,有一種「可儲存資料的東西」不是現在我們所能感覺到的東西,而且也是已經存在的,不然就沒有所謂「前世記憶」的可能。當我們開始憶起「前世記憶」的時候,就表示察覺能力已經擴展到,那種非紀錄在身體的記憶體了,所以在我們使用「注意力」指向某些特定目標時,其實只是將那些察覺未及的記憶「開啟」,因為那些「記憶」本來就是在某處的,不然就不可能有回想起來的這種事情發生。當我們使用一些方法,藉由他人引導自己的注意力指向從未到達的察覺範圍(前世催眠),就有可能察覺到未曾有過的記憶,並且發現一些未曾察覺的事件源由,產生一些針對特定事件的感受,然後完成(放下)那個從不知其因的心結,達到「治療」的效果(前世催眠治療)。這是「記憶」功能所引發的效應。
「記憶」在我們的察覺能力裡是重要的基礎,沒有這個基礎,我們無法往「理性」的方向發展。「記憶」亦可以擴大我們所能獲得的訊息,往更細微與敏銳的察覺能力邁進。所以我們不能忘記過去曾有的感覺所形成的記憶,不然就沒有往前進的基礎了。當然這不代表我們可以忽略現在與未來,因為在察覺擴展的路上所有的事情都是一個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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