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念」是一種感覺,是每個人都有的感覺,這種感覺是出現在內心之中的某個察覺空間裡,然後被我們察覺到了的那種東西。一般可能會把「欲念」的範圍界定在某些特定的感覺之內,比如說,愛慾、性慾、食慾、物質慾望、心靈渴望…這些當然都是屬於欲念,只是以廣義的觀點來說,欲念可以是包含了我們所有的感覺與想法、觀念,這些都算是欲念,也就是說,我們人活著就是一種欲念的表現形式,如果沒有某些欲念屬於「人」先天擁有的特性範圍,就不會變成「人」的型態出現。所以,每個人的欲念都是存在的,因為這是「人」這種顯現形式的基本要件。欲念不僅是在「人」這種顯現形式之中存在,同時也是生物、萬物存在的於某形式的原因。
有的人欲念多,有的人欲念少,有的人喜好這些,有的人無法放棄那些,這都很明顯的表示每個人天生的特質是各有所異的。但不管每個人從內心而來的那些「欲念」有多少差異性,「欲念」則是共同擁有的性質,我們就是有這些或多或少的欲念,人生才會繼續活著,並且持續的察覺。「欲念」是人所共有的共通性,理解這種共通性可以讓我們對於自己的各種感覺以及言行舉止,產生較為深入細微的觀察,並且藉此理解到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萬物的各種關聯性。
通常我們都知道「欲念」的來源是由「內心」裡面所冒出來的,不過這個「內心」裡面其實還有一些東西在運作。如果從每個人所能察覺的範圍的角度來說,要說從「欲念是從自己內心裡面冒出來的」其實是不合理的,因為既然會「冒出來」的東西,就不是屬於「自己」範圍以內的東西,對於「目前的自己」(目前的自己=自己能察覺的範圍)來說,那是一個外來物,那個「內心」也不是自己的內心,而是一個自己外面的東西。另一種引發「欲念」的來源是指「外界刺激」,此「外界刺激」是包含自己的身體各細胞組織器官,所傳來的各類訊號,一般稱為感官感覺,這些感官的訊號來自身體的運作以及接收身體以外的刺激訊息,比如說吃飯、運動、看電視、看書、聽音樂、與人聊天…也就是我們身體內與外的每個活動後的感覺,當然這些「外界刺激」無疑的是「目前的自己」以外的東西。
所以我們的欲念不是「目前的自己」所產生的,這包括了從「自己內心」或「外界刺激」而來的所有訊息,不論我們受了外界刺激或自己內心的訊息感應,這些產生的種種「欲念」都是自然而來的,我們無法阻止,也無法控制。
這些無法阻止的欲念顯現了每個人不同的人生感觸之內容,這些顯現的內容涉及了某種無形的「結構」存在(參考 意識頻率結構),而這結構呈現在每個人「注意力」的指向偏好(參考 注意力),這類似一種「篩選」機制,過濾了訊息接收的範圍,也就是說,這種結構已開啟與將開啟的部分,會產生注意力的指向偏好,注意力與訊息作用則產生了「欲念」這種感覺發生,並且被察覺。我們的每一個「欲念」都在驅動我們去獲得某些感受,而這所有的感受集合就是欲念的結果,也是我們每個人的人生僅能獲得的東西,這些感受的集合能夠改變我們的那個結構開啟狀態,這也是目的與意義。若非如此,人生來來去去,沒有任何改變,我們生活了這些時間到底是在做些什麼呢?
其實我們若能觀察與理解「欲念」的本質與一些相關特性,就能在心智思維上採取一些方式來對待每個人都有的欲念,我們的思維能力(理智)要怎麼對待自己的欲念,取決於自己對於欲念的理解程度,不過我們的「思維模式」其實也是從這種「結構開啟」所構建的,表現在思維邏輯上也是一種偏向性的思考方式,因為「注意力」是形成思維步驟的引導者,每一個注意力所關注的對象也正在逐步構建與對映在「思維模式」之上,實際的狀況是,有人總是往悲觀(負面)的模式構建,有些人則是樂觀(正面)的思維模式,有人是水平式的思維,有人則是垂直式的思維,有人則是兼具,與或多或少。
對於「欲念」,不論是採取什麼方法,其實也都無妨,比如說轉成正面思考、往好處想、負面思考、抑制、壓抑、譴責、勉強、或者接受與面對,無論哪種方法,其實都能產生很多感覺,沒有哪一種方法比較好,因為不論哪種感覺都讓我們體驗了人生,改變了結構開啟狀態,其實不論我們收到什麼訊息,沒有注意力的指向,就沒有欲念的產生,那就不是我們「現在」要去作、去感受的對象,這種事情是自然而然的,人是如此,萬物亦是如此。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