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內心開始採取「和解」的行動時,才能發生心靈覺知本質改變的實際效用。當覺知本質開始改變時,感受才真的會開始不同,不然,心智上的理解就只是一種心智功能,就像多一支程式在電腦系統內執行一樣,只是消耗資源,改變不了覺知的。
要採取「和解」的行動,其實很簡單,就是靜心觀察,不作任何介入。若是產生想法,就用「思考」靜心觀察那個想法,若產生情緒,就用「感覺」去靜心觀察那個情緒。在心智上的思考層次,觀察點在於「規則」,而在情緒層次上,觀察點則在於「感覺」。而這兩類的觀察的共通點則都是在解構心智層次的內涵。
對於周遭的人事物,我們經常用變換自己角色的方式來應對,不同的角色認定就有不同的心智規則在運行。從我們心智裡一大堆規則中抽取對於某些角色所涵蓋的規則形成一個又一個的角色,例如父母、夫妻、子女、師生、朋友、長輩晚輩、領導部屬,看起來就像是一大堆泡泡一樣(如圖),每一個泡泡都內含一些規則,互相交錯關聯…而我們內心所採取的每個選擇都是實際情況套用這些規則所獲得的。這些規則本來並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如果在實際應用上產生了矛盾、排斥、衝突,也就是不同的規則套用一樣的事情,產生不一樣的結果,這樣問題就麻煩了。
比方說我們心裡有兩條關於朋友的規則,幫助朋友義不容辭,對朋友要真心相待,這兩條在平常使用起來應該沒什麼問題,不過若是朋友要借六千元,這時候又牽涉到心裡的另一個規則,幫助朋友不超過五千元的限制,衝突就發生了。因為若是真心相待就該據實已告說不能借出六千元,雖然我有六千元,不過若是義不容辭就該借出六千,那麼義不容辭跟真心相待就發生排斥了。像這類的衝突狀況其實總是出現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所以我們總是感到掙扎與疲憊,總覺得工作沒意義,又覺得需要這份工作,總覺得家庭很重要,放假時又不想多陪家人,總覺得人生應該追求理想,又覺得平淡度日比較好。
不僅僅是人與人的人際關係有衝突,人與動物、植物、天氣、環境都會有衝突,我們總覺得要愛護動物,卻每天大啖動物所做成的美食,總覺得要多多植林種樹,卻支持砍筏森林的農業、畜牧業,總覺得要保護環境、節能減碳,卻天天期待消耗能源的大型活動、出國旅遊、新功能電子產品…如果我們認真的、仔細的察覺每一個想法、感覺,衝突的數量之多會令自己感到咋舌。
對我們心智上的那些大部分衝突的規則,需要的是「和解」的內在行動。「和解」的意涵是說,讓衝突歸於和諧的運作。要判別是否有衝突,其實相當簡單,最明顯的是,只要我們一感到有情緒(喜歡、憤怒、哀傷、快樂、厭惡、恐懼、煩悶、困擾…)就已經發生衝突了,比如說,今天有人送了一個禮物給我,我因此而感到歡喜不已,歡喜是因為我們心裡有一條規則是,禮物令人感到歡喜,事實上這條規則還可以往前追溯到,我期待一個禮物,再往前到,我心裡有一個期待,再往前,我心裡有一個失落…所以每一個歡喜總存在一個痛苦,一個情緒總是牽連了一大堆規則,而剛好這些規則都多少有衝突。既然每一個情緒波動都隱藏著衝突的規則,那麼「和解」用在情緒的衝突上,是再適合也不過了。
「和解」需要有兩個以上的東西才會發生作用,在我們心理上的和解指的雙方是「我」與「非我」,只要「我」一感受到衝突,就能認出那個東西就是「非我」。認出「非我」的那個東西之後,繼續、持續、保持與那個「非我」共處的狀態,也就是說,將注意力放在那種感覺之上,去感覺、觀察那個感覺。直到那個感覺消失,那個「非我」就不再是「非我」了,那個「非我」就已經跟「我」融合了,「我」擴大的納入了那個「非我」的感覺了,反之,若對抗、抗拒、排斥、逃避、迴避、轉向那些感受。則「我」與「非我」就永遠不會融合,那個「非我」就會一直存在,「我」一定會再發現那種感覺,這就是揮之不散的原因。每出現一次情緒,就與之和解,久而久之,就感受不到情緒了。但並不是情緒就此消失,只是「我」不再感受到情緒,情緒是感受的基礎,它永遠不會消失的。
若是能試著觀察與面對所有的情緒,則會再注意到一些想法油然而生,那些伴隨情緒自動產生的想法,其實是與情緒緊密連結的回憶、情境…這種連結都是一連串的,這些「非我」與「我」作用產生的感受,是不同階層且連續不斷的蔓延。感受到那些自動產生的想法時,應對的方式仍然相同,觀察那些想法,不抗拒、不迴避,最好還可以往回追溯出這個想法最初的起始點「我」,更快瞭解那些不由自主的想法是從何而來的。不管是不是由物質身體所產生的實際生理需求的想法(吃飯、睡覺、呼吸、喝水…)或者無關實際需求的希望、盼望、期待,發現與感受,實際的行動都是「觀察」,而最後的終點都是達成「和解」。自己的想法、感覺、生理機能、身體、親朋好友、組織團體、國家社會、所有人、病毒細菌、其他物種、植物礦物、天氣天災、地球宇宙…所以當我們和解的範圍越大、對象越多,痛苦越減少,心靈就能越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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