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0日 星期五

「我」與「我的感受」__vidya






「我」這種東西很奇特,它不像是任何一種東西可以明確的指出它在那裡、長什麼樣子,所以我們也找不到他。要「找到自己」其實是一個我們在思考上很容易犯的一個毛病,總覺得要去找些什麼東西才算活著,自己本身是不必尋找的,那個「我」就是與現在的感受同在的那個東西,如果不是這樣,那麼這些感受到底是「誰」在感受的?不就是「我」在感受,要不然還有誰呢。一旦清楚了「我」是什麼東西,很多不必要的、無謂的爭執、衝突、痛苦,就會跟著煙消雲散了!因為所有的痛苦都是源自於對於自我利益上的衝突,所以對於「我」的範圍認同是至關重要的。

國與國的衝突是建立在認定「我就是我的國家」的基礎上,人與人衝突的根本原因是出自於「我就是我的利益」的範圍內,因此我如果不是我的國家、我的利益、我的家庭、我的財富、我的聲望、我的堅持那麼衝突與衝突後的痛苦,就會跟著消失無蹤了!

要辨認自己是究竟什麼,首先我們得將「我的感受」與「我」分開才行。沒有將他們分開,我們就會捲入感受的深淵,深不見底。就像鹽水一樣,一定要將鹽跟水分開,才找得到真正的鹽。

「我」一直是不存在於「感受」的範圍之中,「我」只是跟「我的感受」一起上下震盪而已。「我」就好比是一種能量,「感受」也是另一種能量,當外界訊息到來,身體感官會轉換外界訊息成為某種振動頻率,使「我」覺知到這振動進而產生「我的感受」,所以「我的感受」全部都是「我」所產生的各種振動,「我」自身就會覺知到「我的感受」這種東西。有人說這世間的一切都是我,意思是說這一切都我自己產生的感受,又說這一切也都不是我,意思是說這一切也都只是我的感受而已,那並不是我。具有相同振動頻率的兩種東西,同時一起振動(共振效應),就會覺知到相同的「感受」,也就是說,當「我」與「我的感受」一起共振時,「我」就與「我的感受」同步振動,獲得相同感受。這就好比說鹽融入水之中,鹽還是鹽,水還是水,但若是搖晃這瓶鹽水,鹽跟水所獲得的振動頻率是相同的。這種相同的振動頻率就是導致了「我」就等於「我的感受」的這種確實存在的感覺。

若想解決人生的痛苦就要把「我」與「我的感受」分得開一點,分得越開,就會離痛苦越遠,但這絕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實際上,這是世界上最困難的事情,而且在我們可知的這輩子都在做這件事。想想看我們從小到大的作的每一件事情,都在獲取「感受」這種東西,吃飯也好、睡覺也罷、憤怒也好、歡喜也罷、行善也好、為惡也罷、萬貫家財位高權重也好、家徒四壁低下卑賤也罷、生兒育女也好、孤獨終老也罷、追求理想也好、遺世獨立也罷、宗教信仰也好、萬物一體也罷凡此種種,不都是在獲取一些感受,獲得感受然後呢?當我們獲得那個「足夠」的感受,就會對那個感受淡然,這種淡然實際上就是把「我」與那個「感受」分開了,我徹底的體驗了那種感受,我就與那種感受分開了,這就是人生唯一要做的事情,我們沒有別的事情可作了,無論作什麼,都在這個範圍內,這就是人生的真相。

事實上,我們也不必特別去努力獲得什麼樣的感受,因為除了「我」之外周遭的一切都是自動的、有規則的,「我」在什麼覺知範圍,就會感受到什麼,勉強也好、隨緣也罷、壓抑也好、解放也罷,都在其中。這是既真實也虛幻的感受,「我」是來這裡感受這一切,直到「我」的覺知脫離這裡的一切為止。有人說,那是不是要好幾輩子、很多的輪迴轉世才足夠?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但這並不是重點,因為不管要多少轉世,都是做同樣的事,那就是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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