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有別於「我」的外在事物有所變化的時候,就會產生一種感覺,那種感覺我們稱之為「時間」。事實上,時間不是什麼有形或無形的東西,時間就是一種感覺而已。
真正的「我」有人稱為本體、自性、本我、真我、內在的神…不論叫做什麼,就是那個「我」,「我」是有別於我們所能感覺到、察覺到、感知到、感受到的所有其他東西。「感覺到」這一件事根本上是「我」與「其他東西」有所差異所產生的,也就是說,跟「我」沒有差異的東西,是不會產生任何感覺的,而差異所指的是「振動頻率」的差異。所以「我」對於差異產生的感覺就是「時間感」,或許稱為「差異感」會更貼切一點,時間感是最基礎的感覺,由時間感衍生的其他感覺,幾乎等於我們所有的感覺。感覺的根源是差異,而分辨差異的能力,則是感覺的敏銳度。
不管知不知道為了什麼,也不管我們是怎麼度過這一生的,我們就忽然來到這個與「我」充滿了差異的地方,時間不停的流逝,到處都產生感覺,我們感受著身體的變化、想法的起落、人事的來去、四季的輪替、環境的變遷、星體的轉動…直到身體不再運作的時候,簡單的說,那就是人在不斷變化的環境裡所度過的一生。我們為什麼要處在這個讓「我」有時間感覺的地方?說穿了就是要「獲取感覺」這一件事情,如此而已。我們一切的活動、所作所為、所思所想追究其背後的原因,也都是「獲取感覺」,所以最好是不要空手而回。至於我們在作任何事情的時候,是不是有獲得感覺的判別方式很簡單,只要我們專注的、認真的、毫無選擇的去感覺所有的感覺,就知道我們真正想獲取的感覺是哪些,瞭解真正想獲取的感覺才算是「認識自己」、「找回自己」,也才能真實的「作自己」。
「時間」是虛無的、不存在的,它只是代表萬物變化的符號,其背後的意涵是「感覺的差異」,而我們所處的地方對於「我」的相對變化速度造就出來的感覺,就是我們目前的時間感,時間流動的快慢程度。所有感覺都是相對的,外在環境或「我」的本質改變都會形成「感覺」的相對變化,如果「我」的本質改變了,我的時間感也跟著改變,而我的其他感覺也會改變。
所以改變「我」,才能改變時間感,時間感改變就會改變所有感覺,改變所有感覺想法作法就會改變,那麼世界就改變了。改變「我」之後,「我的人生」這種事情才會跟「我」有所相關,如果我們過了一生仍無法「認識自己」「作自己」,那麼所謂的「我的人生」其實與「我」一點關係也沒有。這聽起來雖然荒謬,但我們可能都正在做這種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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