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都知道,人生就是要「作自己」,為自己而活,意思是說,要發現自己的本質、本我是什麼東西,然後順應自己的本質來生活。這件事說起來並不困難,但做起來卻是困難重重,這麼困難的原因其實只有一個理由,因為「認識自己」這件事情對於天生具有心智功能的人們來說,實在太過困難了。沒有以「認識自己」為前提,那「作自己」通常都會變成作別人,無論那個人是古往今來的哪個人都一樣,那都不是自己。所以我們得先「認識自己」才能「作自己」。
「為自己而活」並沒有什麼問題,也並不是什麼「自私」的事情,因為「為自己而活」跟「自私」是完全不同的。「自私」真正的意思是,凡事都是為了「自我」獲得利益的那些想法,那些自私想法所維護的「自我」跟真正的「自己」其實毫無相關,那個「自我」是我們腦部思考功能(心智功能)所模擬出來不存在、不真實的「我」,而腦部模擬出來的「自我」,是根據我們自從有身體以來,從外界所獲得的那些經驗當作資料,運算出來的,這就跟我們把一大堆資料輸入電腦軟體裡面,而執行出很多結果一樣,那不是真的「自己」。不管我們在出生之前是不是就已經存在,因為我們絕不僅僅是那種可以處理情緒、感覺、想法邏輯,高級一點的電腦軟體而已,也就是說,我們的本質並不是電腦軟體般的物質構成能量運作的那個身體而已,不然為什麼我們不能把死了的人體換一些健康的器官,然後復活過來呢?真正的自己是可以決定與重新撰寫腦部運作程序(電腦軟體),可以感受到感覺的個體。所以「認識自己」包含的範圍是很廣泛且深入的,要先能辨識哪些是腦部運作後所獲得的感覺與想法,然後適時的去改寫這些軟體程式,當然也不見得要改寫它們,不理它們也是個好辦法。
但是在「認識自己」的過程中也需要另外一個能力來施行這件事,這個能力是「發現」這些模擬的感覺與想法的能力,是真實感覺到的能力,不是書上說的或是誰的說法,那些只是心智上的知識或理解。就像我們真的使用味覺來感覺到蘋果的滋味,不是在書上或影片中分析的那些文字或描述。這種專注後發現的能力,就是提升我們感覺的敏銳度。剛好我們天生都具備了這種「發現」的能力,只要更「專注」就能發現更多的內容在同一件事、同一個對象裡,比如說當我們更專注的看著一朵花,不要去想它是什麼名稱、產地、價錢、用途…就可以發現以前不曾發現的紋路、色澤、形狀、氣味、甚至是規則,對那朵花就有了真實的感覺。若是更專注的聆聽老師的授課或是老師專注的對學生上課,也可以感受到這位老師是不是真誠的想告訴學生什麼事情,真實的感覺到老師或學生正在將注意力投注在哪裡。所以認識自己需要專注的發現自己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情,我們要專注的去探究發生在自己頭腦裡的那些想法,仔細認真的去感覺那些在身體裡的、頭腦裡的每一個感覺,才能發現更多的內容,找出自己的本質,這種事情沒辦法找人替代,也不會有人告訴我們什麼道理就能體會的,那完全是個人內心的細微運作與真實感受。當然我們也可以從自己說的每句話、作的每件事開始觀察、探究,發現自己的本質與自己的意願,然後才能開始「作自己」。
值得一提的是,一旦作自己真正的意願的事情,是不會感覺到努力、奮力、痛苦、難過、後悔與不安的,雖然在外表上,有時後別人看起來好像很努力、很辛苦、或者需要克服萬難,不過在自己內心的感覺是既充實且愉悅的,不會發生半點痛苦或疲累,那種充實與愉悅並不是要在獲得什麼結果或達成什麼目標之後才感覺到,而是正在作那些事情的時候所發生的。有人說那是一種「夢想」,的確是的,不過如果實現的夢想的過程都充滿了痛苦,那就不是出於自我意願的夢想,那只是被外界訊息後反應到腦部的結果,簡單的說,那是催眠,不是夢想。如果我們發現了現在自己的意願是會產生痛苦與疲累的那麼我們就是正在感覺那個,被腦部自動產生的想法與感覺所驅使產生的虛幻感覺,那就趕快停止它、改變它吧!不然那會使我們徒留空虛與悔恨,而虛擲了美麗的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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