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5日 星期五

我們假設了什麼?__vidya



通常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總會「思考」一些事情,或者是產生一些感覺,對於自己所認為的事情都會給予某些結論,來當作對那些事情的看法、觀點。這本來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因為我們與生俱來的能力就會變成如此的狀況。這並不是什麼問題或者有什麼麻煩的後果,我們一出生為人,就是如此了。這種能力可以稱為是「察覺思考」的能力,也就是說,我們可以發現自己在頭腦裡想些什麼事情。


打個比方說,我們都知道「百善孝為先」(A)這件事,可是在這件事出現在我們的想法之前應該還有一個「孝順是對的」(B)的想法已經存在,在想法B之前還有「我的想法是對的」(C)的想法存在,在C之前更有一個「我的察覺是真實的」(D)想法早已存在,不然我們無法從現實生活中所獲得的經驗或訊息、社會的、學校的、家庭的各種資訊中,建立一個屬於頭腦的思維方式,然後我們再去察覺那個思維的結果。比如說我們從小就觀察到孝順的人都會呈現出善良的行為,並且從學校的課本中都告訴我們孝順的好處,能使提高個人修養、家庭和樂、社會和諧,並且在很多地方都表揚了孝順的典範,而且自己孝順之後可以得到心裡的真誠感受,所以這些相關的訊息都是因為「我的察覺是真實的」為基礎來逐漸確立「百善孝為先」的觀念。也就是說,當我們想起(察覺)一個想法A時,其實一定有一連串的「假設」BCD所引發的,為什麼說這是一種「假設」?因為「我的察覺是真實的」這件事其實是我們在無計可施的狀況下所使用的「假設」,簡單的說,有感覺到東西就是真實的,眼見就能為憑,沒感覺到的就是假的、虛幻的,不管「真實」的狀況究竟如何,我們早就已經「認定」了真實是什麼,這種有可能背離真實的「認定」,就是一種「假設」,因為這種認定可能與真實不符。


其實我們的每一個想法、觀念、觀點、認定、肯定、否定都有一大堆的「假設」已經存在於我們的思考規則、思考資料當中,我們以「我的察覺是真實的」這個基本條件為出發,開始建構出我們所認為的這些觀念想法,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因為除了這個方法之外,我們還有什麼辦法?所以這個「假設」是我們所有觀念與想法的出發點,是這個假設讓我們感覺到自己的感覺,體驗自己的人生。然而這個假設有可能是不符合真實的嗎?其實是有可能的,因為我所看到、聽到、感覺到的那些感覺、東西都是有一些「角度」的,換句話說,一個被觀察的對象的「角度」很多,而我們目前的察覺能力一次沒有辦法兼顧所有「角度」,注意的角度、焦點不一樣,就會產生不同的察覺結果,雖然那也是真實的一部份,不過如果只有一部份那誤解的機率就非常高了。不過雖然我們只能察覺一部份,不過這「一部份裡的特徵」也可能包含了「全部的特徵」,因為我們可以從一個基因(DNA)裡發現所有細胞的特徵。


所以我們每一天、每個時刻所發生的所有觀念想法與感覺,都有可能因為我們先前的某個觀察角度或某個延伸的想法,造成一種基本假設(我的察覺是真實的)的不合事實,然後所有的觀念想法,甚至觀念延伸出來的感覺都是不合事實的,這就是我們活在思考上的假設中的實情。

要讓這種「假設」建立起來的思考能力變得「真實」也不是不可能,只要我們發現了我們的觀念想法裡有多少這種假設,然後當我們心裡感覺到一個想法、或者一個情緒、一個憤怒出現,我們就可以開始審視這個想法的來源有沒有什麼地方是「假設」的,一旦我們知道哪些想法是假設的之後,就能再觀察這個假設是不是符合事實,這樣就能感覺「真實」一點了!



當然我們也不必急著讓這些「假設」都變成「真實」,因為當我們開始懷疑自己的想法、感覺是不是真實的時候,那些假設才可能變成真實。如果我們思考裡有一大堆假設的觀念,那其實也沒有什麼值得驚訝的,因為這就是思考功能原本的特性,我們可以使用「假設」來引路,但別使用「假設」來擋路,這樣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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