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的功能很多,「思考」是眾多功能中的一種,但是這個功能很特別,它幾乎主宰了我們大部分的生活方式,以及所獲得的感受。「思考」最主要的功能是生成規則,這些規則會每每使用在我們應對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所以對於「思考」這件事,我們最先察覺到的是這些規則。除了察覺到這些思考的規則之外,我們也可以注意到,在使用這些規則的「順序」,也就是前後次序。雖然思考規則的「順序」看起來似乎沒有規則本身的內容那麼重要,不過事實卻剛好相反,規則使用的前後順序其實決定了思考功能形成什麼樣的規則,什麼樣的規則決定了我們去做些什麼事情。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的覺知會在一些狀態下切換,比如說,身體感受、思考模式、無夢睡眠、有夢睡眠、空白發呆、情緒激動…當我們的覺知進入察覺思考的時候,就開始產生前後順序的感覺,因為覺知在讀取思考結果的時候是按照順序一個一個去察覺的,所以當我們在思考的時候,會發現想法是一個接著一個冒出來的,這也是所謂的「線性式的思考」。線性思維(邏輯)的形成是按照這種線性的順序來推導的,所以我們在暗自忖度某些決定的時候也是這樣一步一步的在腦中引用著一條又一條的規則,最後才決定要怎麼去做。
思考中的規則形成方式是這樣的,當我們身體感官接收了各式各樣的外界訊息之後,身體各細胞都會記憶相關的資訊,身體傳來的資訊匯集的傳達到腦部,然後記憶著匯集後的資料,這些腦部腦神經細胞中被記憶的資料隨著我們覺知的注意力能量的指向,一個接著一個去強化這些記憶的連結,然後變成腦中的一條一條的規則。這些規則其實都一直在變化中,當我們將這些含有資料的腦神經連結應用注意力能量不斷的新增、修改、刪除連結,這些規則就會改變,也就是說,我們覺知的注意力使用的順序是決定這些記載於腦中的資訊如何形成邏輯的關鍵。最明顯的例子是,當很多人同時看到同一件事情,會得出很多不同的感想,原因在於我們每個人覺知注意力指向的順序都不相同的原因。另外,除了順序之外,注意力所篩選的訊息點也有差異,也就是說,順序不相同加上所收到的訊息亦被篩選過,所以得出來的結果,也會有天差地別的可能。這種注意力的順序與篩選就是形成所謂的「時間軸」。我們對於時間的感覺是由於注意力線性順序的所導致,而所篩選的資訊點就是時間軸上的連續間格。所以注意力指向的「慣性模式」(習慣的方式),就變成了我們天生帶來的「業」或「罪」,而這慣性模式沒有改變的話,就是所謂的陷入輪迴了。
如果我們很專注的察覺了自己注意力的使用狀況,包括那些順序與資訊點的選擇,這就能發現自己「慣性的模式」,然後選擇不將自己的感覺投入其中,這種選擇不介入的行動就是讓自己變成出離於「自己的思考」的觀察者,有人形容這叫「觀照」,漸漸的這慣性的模式得不到注意力的能量灌注,慣性模式就會改變。一般的說法是消除業障、洗淨原罪、跳脫輪迴,或者是改變時間軸。
思考與生俱來就是線性的,這也沒有什麼對或錯、好或壞的問題。我們之所以到這裡感受到這線性的時間軸,無非就是要獲得這一類的感受,我們就大大方方的「完全接受」這些感受即可,不必再以思考能力,製造出太多的理想、夢想、希望、幻象、神佛、上帝…來彌補、滿足那些不願接受的事實,白白消耗與生俱來的有限能量,那就實在太不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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