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愛」的本質是一種感覺,但是「愛」所包含的內容不僅僅是那份最初感覺而已,還包含了思考中的方法與步驟,才得以在目前的環境中實現。所以「愛」包括兩個部分,一是「愛的感覺」,二是「愛的方法」。不過我們若仔細觀察自己或社會的狀況會發現,這兩個部分要同時兼具,其實是艱鉅無比的。
人人都有感覺,但是我們「人」這種身心靈複合體不僅僅只有感覺的部分而已,感覺是心智的一部份,除此之外還包括了身體與靈魂,所以要真正感受到這種純粹「愛的感覺」其實比想像中困難許多,因為我們的覺知若處於心智層面上,並不容易分得清真實感覺與虛擬感覺的差異(參考 愛的感覺)。虛擬的感覺是我們心智功能產生出來的一些感覺,心智功能以過去所記載的資料虛擬出類似現在狀況的感覺,這一類的感覺跟真實的感覺非常類似,我們時常誤認虛擬感覺為真實感覺而不自知,要辨識這兩者的差異需要非常「專注」於感覺發生的過程,才有辦法辨認這兩者的差別。所以要獲得識別真實或虛擬感覺的能力,實際的作法是,專注的去感覺現在的每一個感覺。這當然是件非常耗費精神與能量的事情,不過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們感覺的敏銳度增加到足以辨識這兩者的差異。因為「注意力」本身是具有方向性的能量,當我們專注於某個對象時,注意力的能量便會產生與那個對象相應的記憶體,就能記載此類資料,藉此來辨認差異。另外,這種愛的感覺是具有很強的真實感,而那些虛擬的感覺則是較為空虛的,通常虛擬的感覺會容易引發很多的情緒,就是一般說的喜怒哀樂這一類的情緒,真正的感覺不會引發這些情緒反應。
由愛的感覺為基礎所擴展而建構產生的思考與想法,才能構成實行愛的實際行動。我們常誤以為「思考」是用來處理資訊,然後作抉擇的,這種觀念其實是一種誤會,事實上,「思考」並不是用來做決定的,無論經過多少的深思熟慮,思考後所下的決定,都可能是不完整的、偏頗的(參考 理智),所以當感覺(感動)來臨,那個決定不需要思考去抉擇,而只是以思考的功能,來擬定步驟、方法,以達成那個最初的感覺驅使我們去完成的事情。建築在真正愛的感覺之上所引發的思考,是我們擁有思考工具的真意。因為我們所能接收到的訊息裡充滿了太多並不屬於以愛的感覺為出發點的想法資訊,所以思考的辨識就變得非常重要。我們需要以思考能力來過濾與選擇在你我之間流動的訊息,讓愛的感覺成為架構自己思考與社會關係的基礎,我們所處的環境才會有所不同。
所以對於「愛」的實行,必須在思考上、心智裡先瞭解萬物自然的規則,否則任何出於自己思想裡所認定的「愛」而產生的行動,就都不是愛,因為非順其自然的勉強肯定是導致痛苦的原因,那就是暴力。如果我們想要愛自己就必須先瞭解自己,瞭解自己的想法、感覺、身體是如何運作的,並給予最適當的支持,支持他們往該有的趨勢發展,完成他們所要得到的的感受。以自己的想法、希望、期待去勉強任何人事物,都是擺脫不了衝突的,因為每個人、事、物都有其顯化出來的目的,違背了這些天生的趨勢,就永遠無法和諧。有人說「愛是無所求」,的確是這樣的,在我們心智思考裡「無所求」,也就是沒有期待、希望任何有形或無形的回報,根據那愛的真實感覺去產生實際行動。
相同的,如果要愛父母、愛小孩、愛情人、愛丈夫妻子、愛親朋好友、愛公司、愛國家社會、愛所有生靈、愛世界、愛地球、愛宇宙、愛神佛、愛上帝、愛所有…我們都必須先瞭解他們,然後順勢而為,去支持輔助他們,獲得顯化的意義、生命的意義,不然我們就是在殘害他們。要瞭解一個對象的自然趨勢,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觀察」,沒有任何心智思考上的選擇,沒有任何心智思考上既有的觀念去觀察周遭的人事物,才能找出最佳的實行方式。
我們既要撥開思考的干擾來獲得真實的感覺、愛的感覺,又要使用思考能力來擬定行動的方案,來實行愛的那份感覺,老實說,這實在是件難事。不過之所以那麼困難的原因其實也只是對於「思考」的能力無法自由的、適切的使用它所導致的障礙。這種障礙是一種由無法辨識增強為可以辨識的過程,在不斷的專注去感覺之後,就會跨越這一過程,進入另一個愛與理解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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