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5日 星期四

全息的賦能狀態


在自然界中我們發現一種現象叫做「全息」(Hologram),意思是說,在每個被分割的片段都含有整體的訊息,無論這個分割片段是被分割了多少次,也就是說片段是整體的縮影,而整體是片段的擴展。這種現象出現在我們所能觀察到的所有現象中,例如,身上的腳底、手掌、耳朵、臉部全息反應區,可以對應到身體其他部位的狀態,一小片馬鈴薯就能在生成一顆完整的馬鈴薯,不同的原子組成分子,分子拆開變成原子,腦部是全息式的儲存體,每一個單元都有全部的訊息,每一個單元都能取代其他單元的功能。這種「全息」的外在顯現特質隱含了某種內在的「潛藏規則」,這內在規則顯現出了自然的「全息」秩序。

潛藏規則是存在於自然界中的所有東西所共有的,沒有這種「共有的」潛藏規則,全息的秩序就不會存在於自然界中。這些「潛藏規則」導引了「能量」相互進行的各項作用,能量的作用並非是一個個體「傳遞」到另一個個體的過程,而是一種「喚起」的作用,也就是說,能量並沒有「傳遞」這回事,能量只是一個個體「喚起」另一個個體內在潛藏的能量,使得這些能量被表現出來。每個個體原本就有這些能量,而且不會流失或被消滅,能量是恆久存在於每個個體之中的,只不過是顯現狀態不同,這稱為個體的「賦能狀態」。而「喚起」的作用就是「共振效應」,也就是說,產生共振、喚起效應的原因是個體擁有共同的「潛藏規則」所致。所以「共振」與「全息」都是「潛藏規則」的表達結果。
物質、生物、情緒、思想、社會、靈魂、靈性、有形的、無形的每個個體是這種「共同潛藏規則」下不同「賦能狀態」的顯現,因此產生了有秩序的全息現象,沒有這種根本的規則,我們無法在科學、文化、社會、醫學、或者心理上發現任何可觀察或理解的規則。「共同潛藏規則」一般被詮釋為共有的佛性或神性,而「賦能狀態」是自然界分化為萬有的現象,能量只能「喚起」不能傳遞的現象則表示個體能量永恆存在,以個體本質來說就沒有時間或空間這種事情,這被形容為「如如不動」。比如說,投出一個球,這個球會按照一個規則運動,有人發現了這個規則,叫做牛頓第二運動定理,雖然我們肯定的觀察到,那個球確實也是按照著個規則在移動,可是事實上,這個球是這一群能量的顯化,我們在這個球上施力,這個施力的能量喚起了球本身的能量狀態的改變,然後球的能量狀態不斷的喚起通過路徑上的個體改變能量狀態,再加上我們的感知對於時間順序與空間範圍的解讀,在我們的認知裡,這個球就循著牛頓第二運動定理的運動規則到達另一處了,起始點的那個球在能量的本體上並不是原來那個球,但是這兩處能量本體所顯現的球特性是幾乎相同的,所以這個球的物質結構消融過程(老化:本質不變,特性改變),是因為被喚起能量層次的不可逆所導致,並非時間的作用,時間不能作用,時間只是感知在特定能量層次的一種錯覺。也因為這種能量層次的「不可逆」過程,產生不斷變化的現象,雖說「不可逆」但是卻能返回原點重新開始,終點就是起點的循環現象。量子力學同樣描述了這種過程,但是由於我們對觀察的時間區塊切割太大,以致於我們確認不了量子能量被喚醒的路徑,所以我們解釋成「測不準定理」,就是量子如何移動無法確定的意思,但事實上,那跟一般的球移動一樣,是「喚起」不是「移動」。在我們的情緒感受上,我們時常被他人的歡喜或悲傷「感染」,這種「感染」並不是「傳遞」或移動能量,只是我們原有存在的歡喜或悲傷的情緒能量被「喚起」的現象。
「喚起」共振效應之後的結果狀態,與喚起前的能量層次其實是有差異的,也就是說每一次喚起之後的賦能狀態是不同的、不可逆的。無論是物質、生物或者情緒、思想的不同「賦能狀態」的能量層次,所顯的的特徵其實是相同的,也就是不斷喚起、消融的變化過程,一旦一個能量個體在喚起與消融的循環中逐漸喚醒更高的能量層次,感知層次越來越深,範圍越來越擴大,可以稱為是「進化」過程。我們的「我」其實是存在於這個過程中的。
對於「萬有為一」「平等一體」的內容是指自然萬有的能量本質相同且永恆的觀察面向,但僅僅是「萬有為一」的觀念並無法使得這世界變得和諧,因為「階層」事實上是存在的,否認它並不能使它消失,瞭解每個「階層」的特性,才能使各個階層適當安排,各安其位,和諧共處。高層能量個體需適切的安排每個低層能量個體,當所有低層與同層的個體都安排妥當,和諧共生時,更高層次的「賦能狀態」才能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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