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我」是不存在的,這話聽起來雖然很玄,但的確是實情。要否定自己其實是天下間最困難的事,所以我們得花很多很多的時間,來確認這件事情。
從我們的經驗裡要確定一個東西「存在」的過程其實很直接,當「我」透過身體的感官機能接收到身體內外的訊息時,「我」就確認了那個東西是存在的。一般說「眼見為憑」是透過視覺來確認某種東西的存在,當然透過聽覺(聽到)、味覺(聞到)、嗅覺(嚐到)、觸覺(體內或體外),這些都一樣是透過身體感官而接收到的訊息。我們至始至終都是用接收訊息後產生的「我的」感覺、知覺、覺知、感受來確認一個東西是否存在的。無論是食衣住行、一切活動,都是一樣的。所以當我們可以「感覺」到什麼的時候,那個被感覺到的東西,其實都不是「我」,它是「我」以外的東西,不然我們不會感覺到那個東西。一般我們將我們可以感覺到的東西當作是他物,其實一點也不困難,我們不會把砸到你的石頭當成是「我」,也不會把吃下去的晚餐當成是「我」,更不會把看到的風景當成是「我」,跟我們最親近、最容易接受的,最多我們只能認定為「我的」,而「我的」那些東西確實並不是「我」。但是最困難也最不容易接受的是,那些我們感受到喜怒哀樂、七情六慾的感覺,以及我們腦中所想的那些事情,也不是「我」,那些也只是「我的」感覺、「我的」想法。
不過現在的困難是,除了「我的」那些覺受之外,我已經沒有任何其他的東西了,如果這些都不是「我」,那麼「我」又是什麼?所以,「我」只好把那些「我的」覺受當成是「我」了。通常我們最喜歡把「我的想法與情緒」當成是「我」,因為我們可以察覺到最細微的存在,就是想法與情緒,也因為如此,我們維護自己的想法與感覺的決心,是很難動搖的。產生的實際狀況是,只要一遇到不合自己想法、不合自己期待的事情就會觸動情緒,事實上,除非危急到身體的生死,所有的情緒都是這樣產生的,「想法」也是一樣的方式,只要一察覺到不合期待的事情,我們立刻就會在心裡產生一些其他想法,而這些想法都是為了要迴避與自己原先認定為「我」的想法,進而產生的。所以在我們心裡不斷產生永無止息的想法、感覺,只不過是因為我們都把「我」變成了「我的想法與情緒」,如此而已。
這樣說來,要是我們不把「我的感受」當成是「我」的話,「我」對這些覺受就不會產生反應,那些情緒或想法產生的痛苦,就這麼解決了。不過就算是這樣,打破沙鍋也找不到那個「我」究竟是什麼,這個答案其實更簡單,因為「我」其實是不存在的,自然界中沒有「我」這種東西的,日月星辰、山川河嶽、思想覺受,所有的東西都不是「我」,只有這樣「我」才能感覺到所有東西的存在,只有「我」的不存在,才能覺知到所有的存在。有人說,這世界是一場幻覺,其實指的就是「我不存在」這件事,既然「我」都不存在了,那麼所有感知與覺受都是幻覺,如果所有的感知與覺受都是幻覺,那麼我們認定的世界,不是幻覺,那又是什麼?
存在定義在覺知的範圍,超出覺知的就變成不存在,「我」若不超出覺知範圍,又如何覺知呢?這樣講就更玄了,是阿!真的好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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