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7日 星期一

睡覺這件事3

若是將我們的生活由知覺的的程度來劃分,則可以分成清醒、夢境、無夢的深睡三種狀態,一般我們一天中三分之二的時間(18個小時)是處於清醒的狀態,而另外三分之一(8個小時)則處於夢境與深睡的狀態。
對於我們認為的「自我」通常指的都是那清醒狀態中的覺知,也就是在清醒狀態的期間對於「我」的感覺稱之為「自我」,在生物(感官)與心智層次中所能感受到的聲音、影像、味道、觸感、各種情緒、想法整合而成的資訊,界定了「自我」這種東西。在生物與心智層次定義下的自我在夢境與無夢的深睡中,就消失了,因為我們在夢境中是毫無知覺的,因此就算我們睡覺時作了很多夢,醒來後仍有可能是完全忘記的,就算記得一些片段,始終是斷簡殘篇,構不成一個完整的理解。
如果我們接受了只察覺三分之二的人生當作是人生的話,我們的人生就變成了支離破碎、零零落落的生活片段,況且就算我們在清醒的時候,那些感受到的內容一般也還需要打個三折,通常都只能感覺到所有訊息的一小部份,所以實際上我們只大概過了((2/3)*0.3)=20%的人生,而其他的八成人生,只留下了空白,這實在是件很可惜的事。
所以我們若想度過完整的人生,首先我們要在清醒的時候,提升我們與生俱來的覺知能力,對於周遭的環境變化、人事地物的交流與感應感受到充分的察覺,這樣才會找回三分之二的真實人生,然後這個清醒時期敏銳察覺能力的基礎上,將覺知延伸到夢境與深睡中,也就是說,我們在夢境與深睡中仍然保持了覺知的話,這樣才能清醒的度過人生,否則我們得到的人生其實是在矇矇朧朧、模糊不清下度過的。只要我們清醒時期的覺知的能力足夠,自然就能往夢境延伸。長期覺知模糊的效應就是為什麼我們有時會一種「我現在到底正在作什麼?」的奇怪感覺的原因。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要進入這種澄明的夢境、清明的深睡,保持一天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覺知,需要發現一個「持續清醒」的覺知,這種持續清醒的覺知並不是感官的感受、情緒或心智想法的起落,它是除了我們清醒時期所能感受範圍以外的東西,想法、感官情緒心智所界定的「自我」並非是真正的感受者,而這種持續清醒的東西才是是真正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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