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4日 星期一

萬物聯結的模式__萬法簡史/肯恩.威爾伯

問:我們的故事從「宇宙大爆炸」(the Big Bang)開始,然後從物質到生命再到心智,如此追溯整個演化過程。隨著心智或是人類意識的浮現,我們將探討人類演化的五、六個階段。但這一切都要放在靈性(spirituality)的脈絡、靈性的意義、歷史上的靈修傳承採取過的種種形式,以及未來可能採取的形式來談才可以。我說的對嗎?威:沒錯,這差不多就是一部萬物史綱了。聽起來很龐大,但其實是奠基在我所謂的「定位歸納」(orienting generalizations)這個原理之上的。定位歸納大大簡化了整件事情。 
問:定位歸納到底是什麼意思? 
威:從物理學到生物學、心理學、社會學、神學,再到宗教,我們只要檢視人類知識的各個領域,都會發現其中有幾個主題是全面性與普世性的,大家對於這幾個主題的看法都很接近。 譬如,論及道德發展,寇伯格(Lawrence Kohlberg)提出的道德發展細部階段並不是每個人都同意,吉莉根根據他的觀點再做修正,還是有人不同意。不過大家都同意人的道德發展至少有三個階段。 人出生時尚未社會化,也還沒有進入任何道德體制。這是他的「前成規」(preconventional)期。後來,人在自己成長的社會裡開始學習其道德體制。這個道德體制代表的是他那個社會的基本價值觀。這時他開始進入「成規」(conventional)期。接著個體如果繼續成 長,就會開始反省自己的社會,和社會保持距離,並且有能力批判或改革社會。這時他就進入了「後成規」(postconventional)期。 這種道德發展的過程,其細部和確實的意義目前大家還在激辯之中;不過大家差不多都同意有這三大階段.都同意這三大階段是普遍存在的。這就是定位歸納。定位歸納告訴我們大家都認為存在的森林地帶在哪裡,至於林帶裡面有多少棵樹則有待辯論。 我的論點是,我們只要從物理學、生物學、心理學、神學等等知識分枝擷取這種定位歸納,再將它銜接起來,將會獲得某種深入而驚人的結論。這種結論看似不尋常,實則體現了大家都有共識的知識。知識的珠子大家已經接受,現在要做的就是將這些珠子串成項鍊。 

問:所以我們將在本書串出某條「項鍊」。 
威:對,可以這麼說。在進行全面的定位歸納之際,我們將提出一幅地圖,顯示人在他和宇宙、生命、神性的關係之下,有什麼樣的地位。這幅地圖的細部我們可以隨意填寫,不過整幅地圖的大綱既然是以定位歸納法從人類各種知識篩選出來的,當然有許多佐證的支持。

法界

問:我們要從物質到生命再到心智,追溯這幾個領域所開顯的演化過程。你說這三個領域是物質、生命、心智,或稱宇宙(cosmos)、生物域(biosphere)、心智域(noosphere)。三個領域總合起來你統稱為「法界」(Kosmos)。 威:對,當初畢達哥拉斯學派(the pythagoreans)提出了「法界」一詞,我們通常譯為「宇宙」。但是,「法界」一詞原來指的是物、心、神(God)等所有存在領域的定型本質或過程,而不是物理宇宙(physical universe)。今天我們說的「宇宙」或「寰宇」(Universe)指的都是物理宇宙。所以,今天我要重新提出「法界」這個名詞。就像你所說的,法界包括了宇宙(或物理域[physiosphere])、生物(或生物域)、心靈或心智(或心智域)、神理(theos,或神理域[theosphere]、神性域[divine domain])。 譬如,物質在哪裡開始變成生命(或者說,宇宙在哪裡開始變成生物域) 大家或許有些爭辯,但正如法蘭西斯柯.瓦瑞拉(Francisco Varela)所說的,只有生命系統才會自動創生(autopoiesis,或自我複製[self-replication])。只有生物域才有自動創生,宇宙沒有。這是一種重大而深奧的顯化,一種驚人的創新。我曾經多次追溯這種法界演化過程中重大而深奧的顯化或轉化。 

問:所以我們關切的不只是宇宙而是整個法界。 
威:對。許多宇宙,學家都有一種唯物的偏見和成見,認為物質宇宙是最真實的東西,並以這個物理層面作為最終的參考架構去解釋一切事物。這種方式太粗暴了!等於是把整個法界往化約主義(reductionism)的牆上摔。這一摔,除了物質域以外,其他的領域都在你眼前流血至死。這是看待法界的方法嗎? 所以,我想我們要發展的是法界學,而不是宇宙學。

二十條法則:萬物聯結的模式

問:這樣的法界學,我們可以從回顧各個領域的進化特性開始談起。你好像已經找到了其中的二十種特性。從物質到生命,再到心智,演化不管在哪裡發生,以乎都有這二十種特性,這二十條法則。 威:對,根據許多人研究的結果都是這樣。 

問:我們舉出其中幾個來說明。第一條法則是:實相(reality)是由整體兼部分(Whole/parts),或者說「全子」(holo)所構成的。但實相其是由「全子」構成的嗎? 
威:這樣講會不會很怪?會不會聽不懂?好吧,全子這個字是亞瑟 柯思勒索(Arthur Koestler)發明的,指的是某個本身已經是整體,但又是其他整體的一部分的實體。仔細觀察已經存在的事物和過程,你會發現所有的事物和過程本身都是一個整體,但雖然其本身是個整 體,卻又是另外一個更大事物的部分。這就是整體兼部分,或者全子。 譬如原子本身是完整的,但原子是分子的一部分,分子是細胞的一部分,細胞又是生物體的一部分,依此類推。這幾種實體並不是整體「或」部分,而是整體「兼」部分,也就是全子。 重點在於,每個事物基本上都是全子。原子論者(auomists)和整體論者(Wholists)之間無謂的爭論已經有兩千年之久。他們吵的就是到底整體亦或部分才是終極實相。答案其實是兩者皆非,或者兩者皆是──隨你怎麼看。法界十方上下左右都是整體兼部分,都是全子。 有一則笑話說某個國王去尋訪一位智者。國王問道:「地球為何沒有往下掉?」智者回答說:「因為獅子撐住了地球。」「那是什麼東西撐住了獅子?」「大象。」「那是什麼東西撐住了大象?」「烏龜。」「又是什麼東西撐住了‥?」「陛下,你不用再問了,這一路下去都是烏龜。」 一路下去都是烏龜,一路下去都是全子。不論往下走多深,我們看到的都是全子之下有全子又有全子。就算是次原子粒子(subatomic particles),也會消失在一層層的氣泡雲(cloud of bubble) 譯註 、一層層的全子當中。這是一個無限的機率波動,一路下去都是全子。 譯註:粒子軌跡探測器氣泡室(bubble chamber)裡面裝液態氫,高速粒子通過液態氫時會產生一連串氣泡,由此測得粒子運動軌跡。 

問:如你所說,一路往上也都是全子,絕對找不到一個最後的整體。 
威:沒錯。每一個整體都是其他整體的一部分,既不會確定下來,也沒有止境。時間不斷流逝,今天的整體就是明天的部分...。 即便是法界這個「整體」,也是下一刻的整體的一部分,絕對不會確定下來;不論在哪一點都找不到整體;因為根本沒有「整體」這種 東西,有的只是整體兼部分。 所以,第一條法則就是:實相並不是由事物或過程所構成,也不是由整體或部分所構成,而是由整體兼部分或者說全子構成的;一路往上,一路往下都是如此。 

問:因此實相並不是由,譬如次原子粒子構成的。
威:我知道很多人都持這種看法,但是這種看法簡化了太多東西,變成獨尊物質和物理宇宙。真是這樣的話,就變成一切事物──從生命到心智再到精神──最終都是由次原子粒子衍生而來。這絕對講不通的。 但是請注意,次原子粒子也是全子。細胞、符號、意象、概念都是全子。這種實體不待成為什麼東西,就已經是全子了。所以,這個世界並不是由原子、細胞、符號、概念所構成,而是由全子構成的。 既然法界是由全子構成的,那麼只要找出全子的共通點,就能找出各個領域進化的共通點,也可以找出全子在宇宙、生物、心靈、神理域如何開顯,又表現出什麼共通的模式。 

問:所有全子的共通點。這就是你的二十條法則(參見[附錄]一)嗎? 
威:對,沒錯。

自理力和共融力

問:第一條法則是:法界是由全子構成的。第二條法則是:所有的全子都有幾個特性。 威:對。因為每一個全子都是整體兼部分,因此都有兩種「趨勢」或者說「驅力」。我們可以說,每一個全子都必須保持自己的「完整性」(Wholeness),也必須保持自己的「部分性」(partness)。 一方面,全子必須保持自己完整的身分、自主性及自理力;如果無法保持自己的身分或自理力,就只有消滅一途了。所以不管是哪一個領域,全子的特性就在於自理力,在於面對環境壓力時保持自己完整性的能力;如若不然,環境壓力勢必會把它消滅。原子、細胞、生 物體或觀念都是如此。 然而全子不但是整體,也是其他系統或整禮的一部分。因此,全子除了必須保持自主以外,既然身為其他事物的一部分,就必須配合其他事物。全子的存在有賴於其適應環境的能力。原子、分子、動物或人都是如此。 所以,每一個全子不但有他身為整體的自理力,也有身為其他整體之一部分的「共融力」(communion)。不管是自理力還是共融力,只要其中有一項做不到,就會消滅。

超越力和解消力

問:每一個全子都有自理力和共融力──這是第二條法則的一部分。你說這兩種力量是全子的「水平」能力。那麼你所謂的「自我超越」(self transcendence)和「自我解消」(self dissolution)這兩種「垂直」能力,又是什麼東西呢? 
威:好。全子如果無法保持自理力和共融力,就會完全崩潰。全子崩潰的時候,會分解成次全子(subholon)。細胞分解成分子,分子分解成原子,原子在巨大的壓力之下,又會不斷的「粉碎」。全子的解體有個奇妙之處,那就是,解體的時候總是倒回去往當初建構起 來的方向解體。這樣的解體就是「自我解消」,或者說分解成次全子。次全子又可以分解成其次全子,依此類推。 然而再看看反向的過程,看看全子建構及新全子浮現的過程,真的 是很了不得。無生命的分子如何開始聚集而形成有生命的細胞呢? 新達爾文主義者對於機遇突變及天擇的標準解釋,現在已經很少理論家相信了。進化有一部分確實是照達爾文式的天擇進行的。然而天擇這個「擇」其實只是「擇」出已經發生的轉變而已,至於這個轉變的機制本身卻沒有人知道。 

問:比如說? 
威:就拿「翅膀是由前肢演化而來」這種標準觀點來說,前肢也許是經過一百次的突變才變成有功能的翅膀,半翅半肢還不行;因為半翅半肢既不能跑,也不能飛,沒有一點適應環境的價值。換句話說,如果是半翅半肢,你可能只會淪為他人的晚餐而已。若要產生有功能的翅膀,那麼幾百次的突變必須在一隻動物身上的一生之內完成,而且還得有一隻異性同類也完成了幾百次的突變,然後牠們還得找到對方,兩者都已經有晚餐吃、有東西喝,再進行交配,下一代才會產生真正有功能的翅膀。 說到驚奇,這才是極度的、無限的、絕對的令人驚奇。偶然的突變根本無法說明這種事情,因為大部分的突變其實都是致命的。那麼要如何才能連續發生一百次突變都不致命呢?別說一百次,四、五次好了?如果這不可置信的轉變發生了,天擇確實會選出比較好的翅膀。 只是這一對比較好的翅膀是怎麼來的,卻沒有人知道。 目前大家都同意這是一種「量子進化」(quantum evolution)或「間斷式進化」(punctuated evolution)或「顯化式進化」(emergent evolution)。全新創造成的、複雜得難以置信的全子,在量子般的大躍進當中出現,但為何會有這種大躍進卻看不到證據。要生存,就必須連續發生幾十次乃至於幾百次突變都不致命才行,譬如翅膀或眼球的進化。 不論我們如何判定這種不尋常的轉變發生的原因,無可否認它的確發生了。因此耶瑞希.楊齊(Erich Jantsch)等多位理論家才說進化是 「藉由自我超越來進行自我實現」。進化是高度自我超越的過程,那種超越過往狀態的能力極為驚人。因此進化有一部分是一種超越的過程。這個過程容納了以前的東西,再加入了嶄新的成分。「自我超越」這種驅力就這樣納入了法界的結構中。

全子的四種驅力

問:這就是全子的四種「驅力」。如此一來,不管在哪一個層次,我們都有「橫向」運作的自理力和共融力,還有往高層或下層「縱向」移動的自我超越力和自我解消力。 威:對。所有的全子都是整體兼部分,必須服膺多種「拉力」(pulls) 成為整體的拉力、成為部分的拉力、往上的拉力以及往下的拉力,也就是自理力、共融力、超越力、解消力。因此第二條法則說的就是:所有的全子都有這四種拉力。 因此,上面舉的例子指的是二十條法則的前兩條。其餘的法則指的則是這四種拉力產生作用時的種種狀況。自我超越這種驅力從物質產生生命,再從生命產生心智。二十條法則追溯出全子──物質、生命、心智,乃至於更高階段──演化過程中所有共通的特性。這個更高的階段甚至包括靈性的階段,不是嗎? 

問:所以進化的確有一種統一性。 
威:對,這是要點的一部分。自我超越這個「連續」過程會有「中斷」的現象,所以就變成一種躍進,創造性的跳躍。因此進化是斷續的,也是連績的。斷續指的是心智無法再化約成生命,生命無法再化約為物質;連續指的則是進化在物質、生命、心智三個領域都採取 了共同的模式。就這個角度來看,法界的確是統一於一個過程中,被一個過程所統合。法界本是「獨篇詩歌」(uni-verse),一首詩歌。
創造性的顯化

問:這一首詩歌你稱之為「創造中的神性」或「形成中的神」。這一點我們以後再討論。就目前而言這第三條法則只是在說:凡是全子,都會顯化。 
威:對。前面說過,進化的一部分乃是一種自我超越的過程──永遠在超越以往的種種。這種創新,這種顯化,這種創造,會出現新的實體,開展新的模式,創發出新的全子。這個非凡的過程從片面建立成一體,從部分建立成整體。法界似乎就是在「創造性的顯化」這種量子跳躍中開顯的。 

問:就是因為這樣,所以一個層次才無法化約為前一個層次,或者說,全子才無法化約為其次全子。 
威:對。我的意思是說,分析整體的各個部分其實無妨。但是那樣做,你只會有局部而不會有整體。你可以拆開手錶,分析其中的零件,但這樣分析你不會知道現在是幾點。全子也是一樣。從全子的各個部分都看不到全子的「整體」。一開始就在西方科學界中橫行無阻的化約主義狂熱,就是因為這一點而冷卻的。特別是系統科學的科學家現在已經了解,我們其實是活在「創造性的顯化」的宇宙當中。 

問:化約論者現在仍然到處都是,不過潮流似乎已經轉向。現在你已經不需要再向人解釋化約主義為什麼那麼「糟糕」了。從某種角度來說,非化約主義的意思就是說法界是有創造性的。 
威:很不錯,是不是?談到「終極範疇」(ultimate categories),亦即思考任何事情所需的基本概念,懷德海(Alfred N, Whitehead)只提出了三個東西,那就是創造、單數(one)及複數(many)。所以,既然每個全子都是單數兼複數,這三個範疇歸結到最後,最重要的還是創造或全子。 誠如懷德海說的,重點是「創新的創造性進展才是最後的形上根據」。新的全子創造性的顯化出來。創造、全子──要思考任何事情,我們必須先思考幾個最基本的概念,這兩個是其中之二! 這就是第三條法則:凡是全子都會浮現。而且每個全子都有自理、共融、超越、解消四種力量我們就是這樣創造法界的。 

問:我們的故事說得太快了,我現在還不想討論這個題目。不過你已經把創造和神性連在一塊兒了。 
威:嗯,神性如果不叫作創造,那要叫什麼?照懷德海所說,創造是最究竟的東西要先有這個東西,才會有其他東西,那麼,這個「最後的形上根據」如果不是神性,還會是什麼東西呢?說到神性,我有時也會用佛教的「空性」來說,我們有機會再來討論。神性或空性會生出形式或色相。新的形式顯現,新的全子顯化出來,卻不是憑空顯化。 我們說過,科學界已經承認宇宙整個結構都具有自我超越力。這種自我超越的創造性如果要另外稱呼,就叫作神性,不是嗎?空性,創造性,全子。 

問:科學界近年來也有一些人在醞釀,想要用靈性或唯心論觀點解讀宇宙創生。 
威:從某種角度來看,這些人的確有這個想法。大爆炸理論使每個會思考的人都成了唯心論者(Idea1ists)。本來無一物,突然間轟地一聲,就有了東西。這真是非常奇怪的事。畢竟空之中竟然出現了萬物。 對傳統科學而言,這真是夢魘。傳統科學認為「機遇突變」可以解釋宇宙的成因,卻又把這種機遇突變加上了時間限制,真是愚蠢。還記得那個一千隻猴子撰寫莎士比亞戲劇的故事嗎?這個故事旨在說明,如果要由機遇突變產生井然有序的宇宙,會是什麼情況。 

問:只要有時間,猴子隨意打字也能打出一齣莎士比亞劇。 
威:只要有時間!根據計算的結果,一千隻猴子隨意打字而恰好打出一齣莎士比亞劇的機率大概是一萬兆兆兆分之一,等於每十億個十億年才會發生一次,可是我們這個宇宙到目前為上卻只有一百二十億年而已,這就推翻了一切「機遇」之說。 根據弗瑞德.霍伊爾(Fred Hoyle)、薩利斯伯瑞(F. B. Salisbury)等科學家的推算,一百二十億年連偶然產生一種酵素都不夠。 換句話說,推動宇宙的不是機遇而是別的東西。對傳統科學家來說,機遇可以解釋一切,這是他們的救贖,他們的上帝。機遇加上無窮的時間,便可以產生整個宇宙。但是他們卻沒有無窮的時間。所以他們的上帝忤逆了他們。那個上帝已死。機遇無法解釋宇宙創生。事實上,機遇還是宇宙極力要克服的東西,是法界以其自我超越的驅力努力要克服的東西。

問:所以說,自我超越這種力量是內建在宇宙當中的;如你所說的,全子有四種驅力,自我超越乃是其中的一種。 
威:對,我的確這麼認為。法界有一股塑造萬物的驅力,有一種最終目的及方向,會朝著某個地方走去。法界的基礎就是空性;其中的驅力是要把形式組織成更加諧調的全子。空性,創造,全子。 

問:「宗教的創世論者」對這個理論小題大作,說這個理論完全符合聖經和創世紀。 威:嗯,傳統科學的解釋無法契入這個理論;這個真相日益明顯;宗教創世論者大大利用了這一點。建造法界的不是機遇而是創造本身。但這並不表示你可以將自己喜歡的神和創造劃上等號,在這個填充題中填上自己喜歡的特質來設定上帝──猶太人的上帝、印度人的 上帝、原住民的上帝;上帝守望著我,上帝很仁慈、公正、悲憫云云。這種狹隘而擬人化的特質,我們必須謹慎以對。這就是我喜歡用「空 性」一詞的原因之一;因為空性意味著無限或不可言說。 但是這些基本教義派的創世論者卻霸佔了科學飯店的房間,派自己的代表把持整場會議。他們一聽到有人說創造是一種絕對,便逮住機會聲稱他們那神祕的神就是這種絕對,然後還在這個神的身上塞滿一些特性。其結果卻是他們那種自我中心的癖性更加嚴重。他們說如果你不信這個神,死後到了地獄就要上刀山下油鍋。這實在不是寬容大量的靈性觀。 法界當中有一個靈性的開口,要怎麼填補這個開口,我們必須非常謹慎,必須從一開始就很小心,很單純。最單純的觀點就是神性或空性不可言說,但卻不怠惰、不僵硬,因為祂能夠顯現自身;新的形式會顯化出來,而那種創造力是究竟的。空性,創造性,全子。 這一點我們先放在一邊,看情況再討論。

全階序

問:很好。我們以上討論的是第三條法則「凡是全子都會顯化」。第四條法則是,全子會顯化為全階序(holarchy)全階序? 
威:柯思勒用這個字取代階層(hierarchy)。階層這個字在今天可以說已經聲名狼籍,主要是因為大家把支配者階層(dominator hierarchy)和自然階層(natural hierarchy)混為一談的緣故。 自然階層是一種整體而不斷擴大的秩序,例如從粒子擴大為原子,從原子擴大為細胞,再擴大為生物體;從字母擴大為單字,從單字擴大為文句,再擴大為段落。某一層的整體會變成下一層整體的一部分。 換句話說,正常的階層是由全子組成的。因此柯思勒才說「階層」其實應該稱為「全階序」才對。他說的絕對正確。事實上,所有的成長過程,從物質到生命再到心智,都是經由自然階層,或者依循「整 體性與完整性不斷增長」這種秩序在進行的──整體變成新整體的 一部分──這便是自然階層或全階序。 

問:但如果是支配者階層,那就讓人抓狂了。 
威:這是有道理的。自然階序裡只要有全子僭越了自己的位置、企圖主宰整體,就會產生病態階層或支配者階層──比如癌細胞影響整個身體,法西斯獨裁宰制整個社會體系,壓抑的自我影響整個生物體等等。 可是要矯正這種病態階序,並不需要除掉階序本身(也不可能),而是要掌握那個傲慢的全子,將它納入自然階序中,或者說,將它放在適當的位置上。很多人都在批評「階層」觀念,卻把病態階序和正常階序混為一談了。所以他們是在幫嬰兒洗澡,但是倒洗澡水的時候卻連嬰兒也倒掉了。 

問:他們聲稱自己因為除掉了階級,所以是整全的(holistic)。因為他們對每一件事都是平等的,所以一切事物在他們手裡都能結合在一起。 
威:看起來剛好相反。要完整,只有一條路,那就是經由全階序。整全論者說「整體比整體各部分的總和大」,指的是整體在整個組織中所處的層次比各部分要高或深;這就是階層或全階序。唯有那些超越分子層次的特質,才有辦法把個別的分子拉在一起,變成細胞── 細胞是以全階序的方式配置而成。若是沒有全階序,你有的只是一堆東西而非整體。換句話說,那些所謂「整體論者」因為否認全階序,反倒成為「堆積論者」,而不是整全論者。他們其實是由化約主義者反串的。 

問:但是許多女性主義者和生態哲學家都認為,任何一種階層或「階級劃分」都是對人的壓迫,包括法西斯在內。他們說這種價值的劃分屬於「舊典範」或「父權體制」,所以應該由連結的世界觀取代。他 們對這一點甚為冒進,到處提出惡毒的控訴。 
威:在這一點上他們不夠誠實,因為你根本避不開階層這個東西。你說的這些反階層理論家也有他們的階層或階級劃分。換句話說,他們認為「連結」比階級劃分好。你看,這就是階層或價值劃分。但是他們不承認這一點,所以自己隱藏了階層觀卻不自知。他們的階層觀否定了階層,他們用階級劃分制批評階級劃分不好。 

問:你說這叫做「實踐上的矛盾」。 
威:對,重點在於,反階層立場有很深的矛盾。就因為如此,所以這些理論家採取的立場往往很虛偽。他們自己有一套階級觀,只是不自知,而且不怎麼思考這個東西。他們自己暗藏階級觀,卻攻擊別人的階層觀。他們很自豪自己「擺脫了」階級劃分;他們指責別人有階級觀,其賣自己也有階級觀,只是不承認而已。這實在令人不快。 

問:但「階層」這個東西卻常常遭到濫用。這一點你曾經討論過。 
威:對,就這一點,我和他們的看法其實相當一致,不過重點不在於除掉階層或階序。那是不可能的。想要消除階級劃分,本身就是一種階級劃分。否定階層,本身就是一種階級意識。法界是由全子組成的,全子又是以全階序的形式存在,所以你根本無法逃脫這種彼此相容的秩序。我們必須把正常的全階序、病態階序或支配者階序分清楚。 問:所以全階序是無法逃脫的。 威:沒錯,因為全子是無法逃脫的。所有的進化模式和發展模式都是依循「階序化」、依循容納和「整體性與完整性不斷增長」這種秩序在進行的。這是以整合能力進行的階級劃分。基於這個道理,所以全階序才會成為整體論的基本原理:較高或較深的層次提供原理, 或者說「膠水」或模式,將原本互相分離、衝突、孤立的各部分統一起來,連結成和諧的一體。原本各自分離的部分在這個空間中認識到彼此共同的整合性,因此擺脫了只作部分、只作片斷的命運。 所以,連結的確很重要,但連結本身是建立在階級化分和全階序之內的,唯有依靠全階序才能夠存在。因為全階序提供了較高或較深的空間,連結和連接才得以進行。如若不然,就只有片面而沒有整體了。 一個全階序裡只要有一個全子僭越了自己的位置,只想當整體而不想當部分,那麼這個自然階序或正常的階序就會墮落為病態階序或支配者階序。這就是生理、情感、社會、文化或靈性上的疾病、病理及失常。我們「攻擊」這種病態階層,並不是要剷除這個階層,而是要使自然階層或正常階層各就其位,自然顯化,繼續成長和發展。

全攝之道

問:好。到目前為止我們討論的是:法界由全子組成,一路往上,一路往下都是如此;所有的全子都有四種基本能力:自理力、共融力、超越力、解消力;所有的全子都會顯化出來;全子顯化時都會依照全階序。 
威:對,這是前四條法則。 

問:第五條法則是:每一個顯化出來的全子都會超越前者,也包含前者。 威:譬如細胞會超越或超出其分子部分,但顯然也包含其分子部分。分子超越且包含原子,原子超越且包含次原子粒子……. 要點是,每一個全子都是整體兼部分,所以整體超越部分,但也包含部分。原來的一堆東西在這種超越中變成了整體;各個部分在這種「包含」中受到平等的含攝和重視,在共通之處和共享的空間中連結,解除了身為「部分」的負荷。 所以,沒錯,進化是一個超越又容納,容納又超越的過程。這個過程是在「創造中的神性」的核心展開的。這便是進化衝動的奧祕。

附錄 1

二十條法則

不論在什麼地方,只要觀察進化系統,都可以看到其中的幾個基本趨勢,這就是二十條法則,是為基本的「法界模式」(Kosmic patterns)。
「二十」這個數字在這裡並沒有那麼刻板嚴格。二十條法則裡面有些其實只是定義,其他才是真正的進化趨勢。法則二實際上有四條,法則十二實際上有五條(這樣總共有十九條),另外補充三條(總共二十二條)。
但是由於至少有兩條(例如七和九)只是定義,所以算起來便是二十條。讀者如果有興趣,還可以另外找到一些,自行添加。 

1.實相作為一個整體,不是由事物或過程構成,而是由全子構成。 (全子:自己是整體,但又是其他更大整體之部分的整體;譬如整體原子是整體分子的一部分,整體分子是整體細胞的一部分,整體細胞又是整體生物體的一部分等等,依此類推)。

2.凡是全子,都會展現出四種能力:a自我維護(自理力)b自我調適(共融力)c自我超越(求生本能)d自我解消(死亡本能)。 

3.凡是全子,都會浮現。 

4.全子浮現時,都是按照全階序浮現。 

5.每一個浮現出來的全子,都超越並且包含之前的全子。 

6.較低全子影響較高全子的可能性,較高全子影響較低全子的機率。 

7.一全階序包含的層數決定了此一階序是「淺」或「深」;任何一層上面的全子數則稱之為「廣度」。 

8.進化的每一後續階層都會深度變深,廣度變小。
 補充1:全子的深度越深,其意識程度越高。 

9.破壞任何一個全子,也就破壞此一全子之上的所有全子,但不會破 壞之下的所有全子。 

10.全階序彼此會共同演化。 

11.小全子(the micro)會在大全子(the macro)深度中的每一層次與大全子建立交換的關係。 

12.進化有方向性。 a越來越複雜 b越來越分化/整合 c越來越相對獨立 d越來越有組織/結構 e最終目的性越來越明確 
補充2:凡是全子,都要寫借據給法界 
補充3:所有的借據都在空性中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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