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感知的「注意力」是可以隨我們的意願而自由移動的,它是非物質範圍的東西,所以我們無法以探測物質的方式去探測出「注意力」,這種無形的東西是一種能量,飄忽在我們的感覺裡面,只有「感知」可以確認注意力是存在的,而這種「感知」與「注意力」是我們每個人都能感覺到的。我們經常使用「注意力」的移動來感受我們的感知範圍,卻無法明瞭「注意力」究竟是什麼東西,所以也無從得知它有哪些性質與功用。
在我們可感受到的範圍中,注意力有時是可以控制的,也就是說,我們可以經由「意願」來調整注意力的指向,但是有時它卻不受我們的「意願」所控制,不由自主的飄來飄去,我們又可以發現,注意力在集中期間,隨時可能轉向其他地方,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分心」或「失神」,然後我們又可以將注意力拉回原來的地方,這樣反反覆覆,晃來晃去。這種現象使我們產生疑惑,為什麼有時可以控制,有時又控制不了?注意力這種東西是一種「能量」,觀察自然界中各種能量的性質是相互影響或交互轉換的,所以注意力也會受到其他能量的影響而產生飄移、強化、減弱、傳遞的效果,當我們很難控制集中注意力或者時常分心、失神,是因為有其他能量的作用影響的原因,也就是說,我們時常不由自主的想起很多事情,這些事情在我們腦中喋喋不休不斷的被感知到,這些想起的事情其實並非是我們真的願意想起的事情,有時會因為這些不請自來的想法感到困擾及厭煩,甚至還會引起強烈的情緒反應,痛苦、高興、掙扎、猶豫不決、嫉妒、羨慕、愛恨情仇這些反應。事實上,我們的腦部是一個被動的器官,除了維持其生理運作的自動機能以外,腦部並不會自己生出東西來,當外界的訊息(訊息是能量的一種)傳入腦神經時,腦神經才開始受到外界能量的影響,產生能量反應,而外界的訊息是隨時都存在的,也就是說,腦部只要存在,就避免不了與外界發生交互關係。雖然我們的腦神經隨時都受到外界訊息的影響,而產生強度不一的活化(振動),但是若沒有把「注意力」放在某些腦神經區域上,是不會發生「感知」這件事情的,也就是不會想起或感覺到某些記憶、感覺。我們若沒有察覺「注意力」指向是產生感知的指標,就沒有辦法將注意力加以應用,只能使用既有的「移動模式」來感受這個世界。
「時間的感受」是一種注意力在腦神經中被喚起記憶區域的移動順序的軌跡,而「空間的感受」則是一種注意力在腦神經中被喚起記憶的內容所代表的範圍,也就是說,當我們「注意力」作用在特定腦神經區域時,會產生「空間感」,那是一種具有背景範圍的感受,而當「注意力」在各個腦神經區域移來移去時,那就是「時間感」,時間與空間的感受是我們構建記憶內容的所有材料,產生我們一切的認知。我們的「注意力」不僅可以使用現在我們熟悉的「移動模式」,也就是集中的、有次序、線性的移動方式,也可以使「注意力」變成分散的、平行的運作方式,這會改變我們的所有感受,改變內心的時間軸。
就實際上來說,當我們總是一次專心於一件事或一個對象時,我們對於外界訊息的「選擇」總是只能包含那個專心致力的對象範圍,這使我們獲得的認知範圍狹窄與片段,也就是說,那導致了「感覺遲鈍」的結果,並且對外界訊息也會產生「扭曲」,總是把很多訊息與那個專心的對象產生原本沒有的關聯來解釋訊息,也就是一般說的「心想事成」或者「因果報應」,因此只將注意力放在一個對象上時,原本的真實已經變成片段與扭曲了。那個專心的對象若是「未來的」對象,那就是希望、理想、期盼、、,若是「過去的」對象,就是固執、偏執、老化、、、所以這種「集中線性的注意力」使用方式,使我們偏離了自然,偏離的自然就沒有和諧。所以「希望」越多,使我們的察覺越遲鈍,受到線性時間感的束縛越強,離自然越是遙遠。
「分散平行的注意力」使用方式,其實我們很少發生,我們仔細觀察也可能有短暫的發生過,具有「沒有思考」「什麼都沒想」的這種情境發生時,這種情況才有可能會發生。也就是說,那個情況是我們將「注意力」同時且平行的放在我們的多種的感官之上接收訊息,這種狀況產生的反應是沒有經過思考、沒有產生想法的那種直接由注意力接收訊息到感知後的反應,是腦部思考的功能休息的時候。所以無論我們正在做什麼事,同時且平行的用我們所有的感官來做那件事,就是在注意力分散平行的狀態,那時我們會有敏銳的察覺。那種活動才是自然且和諧而有秩序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