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果沒有慾望和意志的運作,人們要怎樣在自知自覺的路上往前行?最迫切的難道不是改變嗎?這也是慾望運動的一部分。這第一步的本質是什麼?
克:要了解這個問題,不要只看表面,要深入,必須了解慾望和意志的本質,還有自知的本質。有人問;如果沒有驅策力——這是慾望和意志的一部分——又怎麼可能在認識自己的過程中產生自知自覺?
從慾望到意志的關係是什麼?慾望是怎麼出現的?先有視覺和觸覺;然後思想從這些感覺中創造意象,慾望就產生了。看到店面櫥窗裡的襯衫或洋裝,就能明白這一點;走進店裡,碰觸衣服質料時產生觸感,然後思想就說:“有那件洋裝多好啊!”思想建立起穿那件洋裝的意象,這時候,慾望產生了。這就是整個活動:覺察,接觸,感覺——相當自然、健康——然後思想佔有感覺,建立意象,於是慾望產生了。意志是慾望的總和、慾望的強化,是去實現、表達慾望以及去獲得的這個驅策力;這是慾望的運作,由意志加以強化。
因此,慾望和意志是並行不悖的。發問者又提出了一個問題:“如果沒有慾望或意志,人為什麼要尋找自知?”什麼是自知?我們先來檢視這一點。古代的希臘人和印度人談過認識自己,這是什麼意思?要認識自己嗎?人有可能認識自己嗎?有必要認識的這個自己到底是什麼?而且“認識”這個詞又是什麼意思?我認識格斯塔德(Gstaad)(注:格斯塔德:薩能附近的度假區,克里希那穆提就住在這裡。),因為我在這裡待了二十二年了。我認識你,因為二十二年來,我都在這裡見到你。當一個人說“我認識”的時候,就是這個意思,不只認得出,還包括記得臉孔、名字。這關乎聯想:“昨天我遇見你,今天我認得你。”這是記憶在運作。所以,當一個人說“我認識”,這是“過去”在“現在”表達它自己。一個人上學,上專科學校,上大學,獲得許多知識。然後這個人說:“我是個藥劑師,我是個醫生”,或者是這個,是那個。因此,當一個人說他必須認識自己時,他是重新認識自己呢,還是根據已獲得的知識為基礎來認識自己?你明白其間的差異嗎?
認識自己
我想認識自己。我可能已經研讀過心理學,或者曾經看過心理治療師,或讀過許多相關書籍。我算是通過知識來認識自己嗎?或者在沒有累積從前與我自己相關的知識的情況下我也可以認識自己嗎?當我說“我必須認識我自己”的時候,其實我已經是藉助過去的知識、借助那種觀察我自己的方式來了解我自己了。如果要仔細探究這個問題,了解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擁有從前與自己相關的知識,再用這樣的知識來了解自己,這其實是不合理的。所以,能不能拋掉所有別人的知識——弗洛伊德、榮格、現代心理學家——來了解自己,並用全新的角度看待自己呢? 現在,有人問道:在觀察我自己的過程中,慾望和意志是不可或缺的嗎?來看看事情有什麼發展吧!人們通過他人獲得了和自己相關的知識,但這知識和真相全然相反。你明白其間的差異嗎?我所得到的和“實相”是矛盾的。為了克服這種矛盾,於是人們動用了意志,求助於掌握最新觀念的心理學家,由他給予某些與自己相關的知識,他帶著這樣的知識回家,發現它們與真實情況不一樣。然後開始有衝突了:調整“別人所說”的那個我,去適應“實際上”的我。為了克服這衝突,而去壓抑它或者接受它,在這裡,慾望和意志出現了。
那麼,意志和慾望真的是必要的嗎?是不是只有在必須調整自己適應某個模式、適應某個“善”的模式的時候,意志和慾望才會出現呢?然後就開始去克服、去控制這個衝突與掙扎? 這個人是探求者,他不斷地提出問題,因此他完全拒絕所有其他人提供的與自己相關的訊息。他會這麼做嗎?他不會這麼做的,因為接受權威要安全多了。但是,如果他真的完全拒絕每個人的權威,又怎麼觀察自我的運動?因為自我並不是靜止的,它活動、生存、行動著。他要怎樣觀察這極度活躍的東西呢?它充滿動力、慾望、野心、貪婪、浪漫。這表示人可以運用所有的慾望和恐懼觀察自我的運動嗎?無須動用從別人那裡得到的知識,或者無須檢視自己所得到的知識嗎?
貪婪是自我的行為之一。當一個人使用“貪婪”這個詞的時候,他已經將貪婪的映像或者想法,與他先前的記憶連接在一起了。他用“貪婪”這個詞去認同那個感覺、去確認它,然後就產生了這個認識;它已經被強化了,並且被帶回到記憶之中。所以,人們可以在沒有“貪婪”這個詞——因此也就沒有對它預先的熟識——的情況下,正視那樣的感覺、那樣的映像嗎?沒有任何一個確認的動作,人們可能注視那個映像嗎?
閱讀自己
人可能在沒有任何方向,沒有任何比較,也因此沒有任何動機的情況下觀察自己嗎?也就是每次都以全新的角度認識自己。如果認真探究這點,就會發現這不是一點一滴、一步一步慢慢來的事情,而是立即看清真相;這個真相是:一旦有了認識與確認,人就完全不認得自己了。這需要極大的關注才能做到,但我們大部分人都鬆懈、怠惰,我們有各種念頭,告訴自己應該這樣,不應該那樣,因此形成了極大的負擔,所以就永遠無法認識自己。
換個角度來看:我們和其他人一樣,全世界的人都在受苦,在承受極大的苦難、不安與悲傷。因此心理上,一個人和其他人是一樣的,一個人就是人類。然後問題來了:可以抹掉一個人的意識內容嗎?能夠抹掉所有和自己相關的知識,也就是人類的意識嗎?長久以來,人們一直以為自己是個個體,心理上不同於另一個人——這並不是事實。當這人說:“我必須認識我自己”時,他其實是在說:“我必須認識我的小宇宙”——而他研究自己的小宇宙時,才發現它微不足道。不過,真相是,一個人就是人類,一個人就等於其他人。若要探究人類這個巨大的綜合體,就要閱讀自己的故事。他就是歷史,如果他知道怎麼閱讀這本書,就是開始發現他自己的本質,發現這個意識的本質——這是所有人類的意識。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